西秀警方嚴打4起涉“疫”違法行為

2月7日,記者從安順市市公安局獲悉,自1月27日以來,市公安局西秀分局連續查獲4起涉“疫”違法行為,希望廣大市民以此為戒,遵守法律、遵守通告、遵守紀律、約束自己的行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市高度重視疫情的防控工作,1月27日,我市發佈了《安順市人民政府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通告第二條第四款明確要求暫停全市範圍內舉辦的各類群體性餐飲活動(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提出婚事一律延期辦,喪事一律從簡辦並報村(居)委會備案,其他人員聚集性事務一律不辦。全市公職人員必須帶頭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聚會、聚餐活動,對違規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1月28日,西秀區新場鄉關口村村民周某,為兒子舉辦婚禮,參與吃酒席的人數多達90餘人,為烘托氣氛現場還舉行跳舞活動,大規模人員聚集現場,許多人無口罩等防護措施。經西秀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在疫情防控期間,周某無視政府發佈的命令、決定,並且在政府、派出所工作人員提醒的情況下,不聽勸,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仍然辦婚禮酒席,加大疫情傳播的風險,其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西秀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1月29日,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發現有一網民在微信平臺上傳播“安順劉官一戶人家因兒子從武漢放假回家被傳染,造成一家四口死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該信息為虛假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發佈虛假信息的違法嫌疑人張某某(女,43歲,轎子山鎮水塘村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2月4日,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發現一網民在00平臺上傳播:“我隔壁村被傳染死了,政府直接下令不準任何人去,開車不聽的直接打特別嚴重”。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該信息為虛假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發佈虛假信息的違法嫌疑人鄧某某(男,31歲,寧谷鎮胡軍村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1月30日,西秀區公安分局東關派出所聯合社區居委會對轄區開展疫情風險排查時發現,某小區住戶張某將自住房改為民宿未辦理相關證照,以每天收取180元的租金為4名湖北籍外來人員提供住宿服務,在疫情防控期間,張某違法為他人提供住宿,且未按要求向有關部門報告,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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