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我省警方嚴厲打擊阻礙執行防疫工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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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日益嚴峻之時,仍有少數人防護意識不高,阻礙執行防疫工作、利用疫情詐騙、刻意隱瞞情況拒絕隔離治療等不法行為,給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隱患。我省警方“硬核”依法處理各類違法行為。

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深入各檢查站、檢測卡點及社區、醫院等場所,全力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對阻礙執行防疫工作行為堅決依法打擊。據統計,1月22日至2月11日,我省公安機關共辦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違法犯罪案件1180起。其中,行政案件1078起,行政處罰2821人,拘留並處罰款1280人,罰款1415人,警告121人,不予處罰5人;刑事案件102起,刑事拘留16人。

嚴打!我省警方嚴厲打擊阻礙執行防疫工作行為

2月3日,佳木斯市違法行為人王某某與張某駕駛私家車進入該市郊區四豐鄉陶家村預防新冠肺炎疫情檢查站時,不聽防疫工作人員勸阻強行衝卡,辱罵工作人員併發生肢體衝突,隨後駕車逃離現場。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王某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和5日處罰。

2月9日,龍江縣公安局依照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下發公告,對龍江鎮內實施交通管制,期間,龍江縣龍江鎮居民吳某,駕駛一白色無牌捷達轎車拒不接受檢查,在龍江鎮九道街五馬路、十道街正陽路無視交警指揮、攔截,連續兩次闖卡駕車逃離。後在龍江鎮龍盛家園小區南門被執勤交警截獲,警方對吳某採取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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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疫情當前,請廣大群眾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拒不執行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公告的,公安機關將嚴查嚴處,根據其違犯情節嚴重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同時,公安機關鼓勵群眾舉報違反疫情防控方面的違法犯罪活動,一經查實,將嚴懲不貸。

審核:任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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