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交警查獲一起使用其他車輛號牌 違法行為

2019年11月12日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查獲一起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

原平交警查獲一起使用其他車輛號牌 違法行為

當日13時20分左右,八中隊民警在原平市永康北路立交橋附近查處重點違法行為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H0***5的輕型普通貨車形跡可疑,隨即對其進行攔截,在檢查中駕駛人羅某某未能出具有效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執勤民警現場對該車駕駛人和機動車信息進行查詢,經查詢,該車駕駛人羅某某持有C1型駕駛證,後通過公安信息平臺查詢發現,駕駛人羅某某所駕車輛車型與晉H0***5的實際車型存在重大差別,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

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駕駛人羅某某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未帶駕駛證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代碼1109、1110、57042),合併處罰記14分、罰款5400元。

交警提示:遮擋號牌、使用假號牌、變造號牌等行為嚴重擾亂了交通管理秩序,給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極大的隱患,交管部門將持續對涉牌、涉證等嚴重違法保持“零”容忍的高壓嚴管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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