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註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5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註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這標誌著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後,國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買入一個全新的時代。發出了知識產權強國重音。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交大會審議。方案顯示,擬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

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註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是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舉措。為解決商標、專利分頭管理和重複執法問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方案提出,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擬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商標、專利執法職責交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具體通告如下:

關於機構改革過渡期統一開展專利商標等申請相關事宜使用印章及文書有關事項的公告(第267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二六七號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重新組建後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等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完成轉隸工作。為保證機構改革過渡期間相關工作平穩有序、正常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註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商標申請、受理、審查、異議、評審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原機構印章作為代章;商標行政複議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複議專用章。

二、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原產地地理標誌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三、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專利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專利申請、受理、審查、複審、無效宣告、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

四、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受理、審查、登記及撤銷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總體進度安排,過渡期結束後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28日

文/ 老高 萬文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副總,商標專利代理人,知識產權運營師,觀察者,狂熱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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