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的房子的地不是農業用地,爲什麼會被鄰村投訴並要拆呢?

用戶200851216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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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房屋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需符合“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用地原則,並且宅基地的使用要進過鄉政府審核,縣政府批准。2008年出臺《城鄉規劃法》以後,在鄉村建房也需要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如果沒有批准則屬於程序違法,有可能被定為違建。在實踐中,農村建房往往手續不是很齊全,只是程序違法的話,一般可以通過補辦手續來補正,不會造成拆遷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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