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嚴查「生產一致性問題」,約談通報東風等18家車企


工信部嚴查“生產一致性問題”,約談通報東風等18家車企

工人在汽車生產流水線上進行檢測

政府部門對汽車行業的監管力度正在不斷加強。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對2017年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18家車輛生產企業進行約談,並予以通報。

根據《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所謂的“車輛生產一致性”,指的是車輛生產企業要保證車輛產品一致性,即保證實際生產銷售的車輛產品的有關技術參數、配置和性能指標,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批准的車輛產品、用於試驗的車輛樣品、產品合格證及出廠車輛上傳信息中的有關技術參數、配置和性能指標一致。

而在今年的4月初,因不符合生產一致性管理的相關規定,工信部已對5家車輛生產企業開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全聯車商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總裁曹鶴看來,生產一致性問題在行業內,特別是商用車領域較為普遍,而生產一致性問題之所以在商用車領域普遍存在主要還是廠家受利益驅動所致。

| 多家企業曾兩度上榜

工信部官網信息顯示,在對2017年全國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在辦理新出廠車輛註冊登記時發現的“涉嫌違規”汽車產品進行了逐一核查,確認共有3163輛新出廠車輛存在違規行為。

違規問題主要集中在未按規定安裝側後防護裝置、車輛產品標牌,未按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車輛識別代號打刻不符合國家標準、隨意鑿改,外廓尺寸和整備質量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整車出廠合格證》參數不一致等方面。

與此同時,工信部還通報了2017年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部分企業實車參數與批准參數不一致、不符合國家標準等有關情況。

而早在2017年6月2日,工信部便發佈了《關於對2016年嚴重違規的20家車輛生產企業的通報》,依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有關規定,工信部將違規車型在公告中予以撤銷,並將違規產品數量排名前20的車輛生產企業予以通報。

媒體對比兩份通報企業的名單發現,有十三家企業均兩次登上榜單:

1、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

4、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5、一汽解放青島汽車有限公v司;

6、陝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7、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

8、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

9、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商用車有限公司;

10、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

11、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車有限公司;

12、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13成都大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此外,本次榜上有名的揚州亞星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星客車”),曾在今年4月2日已吃到工信部的罰單。

工信部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到,該部在2017年11月開展車輛生產一致性專項檢查,確認亞星客車生產的型號為YBL6121H1QP的客車在轉向助力失效時,轉向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工信部認為亞星客車的上述行為不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中關於生產一致性管理的相關規定,依據相關規定,工信部責令亞星客車停止生產和銷售YBL6121H1QP型客車產品;責成亞星客車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並且整改期間暫停亞星客車《公告》新產品申報資格。

| 商用車為主

從工信部近兩年的通報情況來看,違規企業主要以生產商用車為主的車企。那麼,為何商用車領域會出現如此多生產不一致性的現象?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這主要與商用車定製現象比較多的行業特性有關。

深圳中為智研諮詢有限公司研究員程高林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稱:“商用車一般是一些大客戶,因具有特種用途來定製產品,或者為滿足自身特色要求,導致定製需求較多,從而出現生產不一致的現象。”

曹鶴對此表示贊同,他說:“由於整個商用車領域定製情況較為普遍,再加上目前整個商用車行業經營狀況不太好,不排除個別商家為了利潤,或者說為了實現盈虧平衡,按照用戶的要求進行與公告參數不一致的生產,這就造成實際產品與《公告》的不一致。”

“對於商用車來說,我國生產一致性問題會出現在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一方面由於涉及各方利益鏈條,所以出現了生產一致性問題;另一方面在流通環節(包括使用環節和銷售環節),尤其是三四線城市比較普遍,一些人對原有車輛進行了改裝,因為如果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過路費、運輸費等的成本就會提高很多。”曹鶴向法治週末記者分析說。

曹鶴認為,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生產不一致性的現象還是不應該出現。

據悉,為保證汽車產品的生產一致性,2010年6月,工信部公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並於同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兩個月後,工信部聯合公安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和註冊登記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客車、特別是公交客車生產企業在更換或調整涉及安全、環保等性能的總成、部件時,要嚴格按照‘同一型式判定’和‘同一型號判定’的原則,開展產品設計、申報和生產,不得擅自更換總成、部件。杜絕違反生產一致性要求,指定特定生產企業和供應商的點單式生產。”

並且針對生產一致性的問題,自2010年以來,國家工信部、公安部等國家相關部門多次開展專項檢查。

然而,從目前現狀來看,雖然國家多次發文對生產一致性問題進行規制並且嚴格督查,生產不一致的現象依然存在。

| 提高違規成本是根本

至於生產一致性問題為何屢禁不止,在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看來,除了受利益驅使外,監管不嚴也是造成生產一致性問題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在檢查過程中,如果每輛車都送檢,既不經濟、也不現實,必然採用樣品送檢的辦法。這就要求必須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保證送檢車輛與銷售車輛的一致性,在實際過程中,相關部門疏於監管。”上述業內人士說。 曹鶴也表示,生產一致性首先是企業的責任,製造廠家要有生產一致性的管理制度,並按期檢查生產的產品是否與申報公告的產品相符,尤其是在安全性方面是否達到相關標準的要求。然而,由於政府相關部門在監管方面力量不足,導致部分製造企業存在投機取巧行為。即便被查出生產不一致,也不過是取消相關產品的《公告》,相比國外因生產不符合法規產品而導致的鉅額罰款,國內的處罰則顯得不痛不癢。

《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也明確規定,“對於不能保證產品生產一致性的車輛生產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視情節輕重,依法分別採取通報、限期整改、暫停或撤銷‘免予安全技術檢驗’備案、暫停或撤銷其相關產品《公告》等措施”。

深圳中為智研諮詢有限公司研究員程高林認為,要想減少甚至杜絕生產一致性違規問題的發生,必須從三個方面努力,即建立第三方完整且獨立的檢測機構,定期及不定期地進行測評;歡迎消費者及相關其他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數據檢測,並檢舉及揭發,開展獨立監督;國家應當建立嚴格的懲罰與激勵制度,以“不可違反之代價”懲罰相關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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