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法輪功」的「低調策略」

早在2009年,有“法輪功”人員在所謂的“法會”上透露:“法輪功”曾要求痴迷者“安全、低調”。李洪志對此沒有否認。今年6月份,“法輪功”更是公開要求部分痴迷者“不妨暫時低調”。 這顯然跟“法輪功”的一貫“行事風格”相違背!

所謂“事出反常必有妖”,法輪功的“低調葫蘆”裡究竟裝的是什麼鬼呢?筆者認為,裝“低調”,是“法輪功”邪教多年來所採取的“生存攻略”之一,也跟其“去邪教化”、改善“公眾形象”的“轉型”動機有關。

“攻略”之一:偽裝“變身”,跟法律“躲貓貓”

許多時候,邪教組織,並不敢公然對抗法律,而是採取“見縫插針”、鑽法律空子的“低調”把戲,以淡化邪教色彩。而“法輪功”就擅長這套把戲。

據《“法輪功”在俄羅斯變身免費瑜伽》一文披露,“法輪功”竟然利用“免費的中國瑜伽課程”對民眾進行吸引、誘騙。由於俄羅斯、摩爾多瓦等國家已依法取締“法輪功”,後者被迫“打擦邊球”,跟法律玩“躲貓貓”遊戲。其實,“法輪功”的這套“低調”把戲是有其“淵源”的,教主李洪志就曾經“身體力行”,無非是表現形式不同罷了。1992年,李洪志“出山”之初,不敢立刻自封“大師”、“主佛”。他對於自身的定位,甚至“低調得可愛”,“只敢小心翼翼地掛上一個‘講師’頭銜”(據《法輪功最早的電視錄像:1992年李洪志講師在北京建材禮堂帶功報告》)。

“法律之劍”終究讓邪教主們膽戰心驚。一旦有“風吹草動”,李洪志之流隨時都會拋下“主佛式”的“傲嬌”,重歸於表面“低調”狀態,暗中仍在對抗法治社會。

“攻略”之二:營造假象,掩蓋集體“病態”

如今在“法輪功”痴迷者中間,已出現日漸明顯的集體“病態化”趨勢。2018年6月30日,“法輪功”媒體自曝:許多痴迷者,長期在一些“景點”等場合“講真相”,卻付出極為慘重的代價——他們“拋家舍業(家破財散)、不求報酬(無償勞動)”,“在嚴重病業關中不得不拄柺杖、坐輪椅”。無奈之下,“法輪功”要求這些痴迷者“不妨暫時低調的做些其它的”(據《致病業中的同修》)。

所謂“暫時低調”,無非是擔心世人看出端倪,從而導致其邪教活動“達到的效果是相反的”。可惜“紙裡包不住火”。由於李洪志杜撰的“消業論”“圓滿論”等系列邪說,加上繁重的“講真相”任務,痴迷者被迫疲於奔命。這導致許多痴迷者的身心健康日益惡化,甚至丟了性命。2016年9月24日,俄羅斯一“法輪功”成員在參加“法會”途中猝死。而活動協調者卻命令其他成員:“脫下他的黃夾克,免得人們說這人是因為練法輪功才得病死的。”

很明顯,“法輪功”急於掩蓋殘害痴迷者真相的目的,無非是為了營造虛假的“公眾形象”,以繼續行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0年4月,因痴迷“法輪功”自殺和因拒醫拒藥致死者達1559人,致精神障礙者651人,殺人害命者11人,致殘者144人。此外,截止2017年,“法輪功”骨幹殞命人數也已超過30人。

“攻略”之三:搞“宗教化”,繼續矇騙世人

2018年4月23日,李洪志突然“指示”痴迷者,“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註冊,可以承認常人的定義為宗教團體”(《關於法輪大法在常人社會中的定義問題》),此舉令世人大跌眼鏡,其凌駕於宗教之上的“氣勢”也一度降至冰點!

曾幾何時,出於抬高身價和規避風險這雙重動機,李洪志曾多次信誓旦旦地保證,“絕不搞宗教”;並且“霸氣”宣佈:宗教只是“低能的靈體在起作用”,是一些“低層的空間的神”為方便他“傳大法”而“開創條件”。而如今,李洪志一改昔日的“高姿態”,這顯然迫於形勢及其生存需要,跟現實妥協,企圖披上“宗教”外衣繼續矇騙世人;同時,這也是為“宗教迫害論”鋪路,希望手裡多一張“保命牌”。

問題是,“法輪功”長期將自己刻意打扮成超越宗教的存在,此番驟然“低調”或“自降身份”,所冒風險何止是內部思想的混亂。何況,還有“符合常人法律”這一“前提”以自圓其說。企圖搞“宗教化”,卻又弄成了“四不像”,這反讓“法輪功”陷入不倫不類的窘境。

——包括“法輪功”在內的邪教組織,就像初秋的吸血蚊蟲,看似“低調”,其實一直潛伏、遊移在黑暗的角落裡,隨時隨地準備“出擊”,危害社會。世人還需警惕,不為其“低調”、偽裝所惑,認清其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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