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義興縣有個鰥夫叫吳堪,少年時父親就亡故了,無兄無弟,在縣衙當個小吏,為人性情溫和,對長輩恭謹順從。
他家靠著荊溪,溪水流經他家門前的一段,他用竹簟之類東西把它遮護著,使它不受汙染。
他每次從縣衙回來,就到溪邊觀賞,對溪水敬若神明,愛護有加。
這樣過了幾年。
有一次,吳堪在水邊玩賞時忽然看到了一隻白螺,覺得很稀奇,便撿拾起來,帶回家裡用水養著。
此後,每次從縣衙回來,他都看見家裡已經燒好了飯菜。
他以為是鄰居大媽可憐他是個單身漢,特意為他燒火做飯,於是端起來便吃,這樣一連十多天。
後來,他作揖打躬非常客氣地去向鄰居大媽道謝。
大媽說:“哪裡用得著說這些話?你近日得到一個好姑娘為你料理家務,哪裡用得著來謝我啊?”
他說:“沒有的事啊。”
於是就問大媽說這話的原由。
大媽說:“你每天去縣衙後,我看見一位姑娘,大概十七八歲,模樣兒端莊秀美,衣服輕柔豔麗,出來給你燒飯做菜,完了就退到臥室裡去了。”
他心裡懷疑是那隻白螺乾的,便小聲對大媽說:“我明天慌稱去縣衙裡,請讓我在您家裡從牆縫中偷偷看一下,可以嗎?”
大媽說:“可以。”
第二天早上,吳堪假裝出門上縣衙,來到了大媽家。
他看見一位姑娘從他的臥室裡出來,進廚房去做飯。
他馬上回家,推門進去,那姑娘想回臥室已經來不及了。
吳堪對她行禮,姑娘說:“上天知道你敬重愛護泉水,雖然只做一個小小的縣吏,但勤懇負責,盡力而為,而且可憐你鰥夫孤獨,就命令我來作你的伴侶來侍奉你。希望你瞭解,不要懷疑,行不?”
吳堪恭恭敬敬地表示感謝。
從此,兩人生活在一起,互敬互愛,關係融洽。
吳堪和白螺姑娘的事在鄉間傳開了,大家非常驚奇。
縣令與地方豪強聽說吳堪有個漂亮的老婆,便想弄到自己的手裡。
吳堪做小吏謙恭勤謹,從來沒有因為犯法而遭受拷打責罰。
縣令對吳堪說:“你早就熟悉自己的職務了。現在我派你去找蛤蟆毛和鬼胳膊這兩種東西,限你傍晚回縣衙交納。不能把這兩件東西取來,你的責罰不輕啊。”
吳堪唯唯諾諾地退出來,心想人間並沒有這種東西,根本找不到的呀。
他憂傷,沮喪,愁眉苦臉地回家告訴了老婆,說:“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
他老婆笑著說:“你為別的東西犯愁,我沒有辦法。要這兩件東西,我卻能給你弄到,你放心吧。”
吳堪聽了,憂鬱的神情放鬆了些。
老婆說:“我現在就與你告辭,出去取這兩件東西。”
不一會兒,她就拿回來了。吳堪就帶回去交給縣令。
縣令看了這兩件東西,臉帶微笑說:“你先出去吧。”
然而,縣令終歸要加害於他。
一天後,縣令又召吳堪說:“我要蝸鬥一枚,你要速速找到,如果找不到,災禍就要臨頭了!”
吳堪急急忙忙跑回家,又告訴了老婆。
她說:“這件東西我家裡有,取來不難。”
說完就出去給他取去。
過了好久,她牽著一頭野獸回來。
這頭野獸大小像狗差不多,形狀也與狗類似。
他老婆說:“這就是蝸鬥。”
他問老婆:“這蝸鬥能做什麼嗎?”
他老婆回答說:“能吃火。這是隻奇獸,你趕快送去。”
吳堪把這頭怪獸奉送給縣令。
縣令見了,兇吧吧地說:“我跟你要的是蝸鬥,這是一隻狗!”
又問他:“這頭野獸能幹什麼?”
他回答說:“吃火。拉的糞便也是火。”
縣令便讓人拿來木炭點著火,讓那頭怪獸去吃。它吃完之後又把糞便拉在地上,拉出來的都是火。縣令惱羞成怒:“用這東西做什麼!”
就命令差吏清除火堆打掃糞便。
他正要加害吳堪,差吏拿著簸箕走近糞堆,一動手火就迅速竄起,熊熊燃燒起來,燒燬牆壁和房子。濃煙與火焰從四面合攏過來,綿延到城門,縣令及其全家都化為灰燼。
吳堪和他的老婆也不知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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