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的轟炸機機槍有哪些厲害之處?

克林頓二世323


二戰時代的轟炸機基本都裝備有數量不等、口徑不同的機槍作為自衛武器,主要是為了驅散、破壞敵方戰鬥機的瞄準攻擊,提高轟炸機本身的生存幾率,當然,有些轟炸機,主要是輕型轟炸機在對地攻擊的時候,也會用防禦機槍掃射地面或者海上目標。

即便是單發輕型轟炸機,也會在後座安排一挺機槍,這些機槍的口徑從7.62到13.2毫米不等,共同特點是射速都較快,以便在飛行中能短時間發射大量子彈,不指望擊落來襲的戰鬥機,能夠破壞其瞄準攻擊也是好的。

要說轟炸機上的自衛機槍,還是得說美軍B-17和B-24重型轟炸機,這兩款重型轟炸機在設計之初,就是要執行遠程轟炸任務(當時的標準),戰鬥機難以為其提供全程護航,必須擁有足夠的自衛火力提高自身生存率,其安裝了十數挺12.7毫米M3高速機槍,而且經過優化設計,能夠為轟炸機本身提供360度全方位保護,對方戰鬥機貿然發起攻擊的話,很容易一頭闖進這些機槍構成的火網中被擊落擊傷。

更要命的是,美軍還為這些自衛火力強大的遠程轟炸機編隊發展了著名的“盒形”編隊,不同的轟炸機互相配合,構成更加綿密的火力網,德國戰鬥機部隊一度束手無策,不管是硬拼硬闖的野豬戰術,還是發射重型空對空火箭,飛到轟炸機編隊上方投擲延時炸彈,都無法有效打破美軍轟炸機編隊隊形,更別說隨後P-38和P-51的全程護航了。

二戰中,要是沒有這些戰術和技術上的進步,沒有那麼多的機槍,美軍轟炸機部隊損失恐怕得更重。


鷹眼防務觀察


二戰時期,轟炸機自身裝備為數眾多的機載機關槍是各國的共識,這個傳統也一直延續到60年代噴氣式戰機大發展的時代,之後各國便在新型轟炸機上取消了機載機關槍設計。 機載機關槍放置的位置各有不同,機背、機腹、機尾,機頭駕駛艙下部,機艙左右兩側,機頭駕駛艙後上方,這都是常用的位置,設計師會根據不同轟炸機的功用來佈局機槍位置,機槍口徑從7.6m、7.92mm到12.7mm,再到20mm機炮,威力都不小。


這些機載機槍根據機型的不同,功用也不同。輕型轟炸機、俯衝轟炸機等機型,同戰鬥機一般選擇在機翼和機頭裝備一到三挺機槍/炮,在執行過既定轟炸任務後就使用機載機槍攻擊地面或海上目標,偶爾也會因自衛攻擊空中目標。大中型轟炸機在執行轟炸任務時一般都是大集群作戰,外圍有護航戰鬥機,機身雖然配有機槍,但作用上僅做自衛用。就轟炸機機載機槍的自衛使用來說,我們一般以大型轟炸機為例來說明,假定在轟炸任務進行中遭遇敵人大批戰機進攻時,除隨隊的護航戰鬥機外,集群的轟炸機在分散開後會利用自身的多處機載機槍向不同角度密集開火構建火力網來防禦進犯的敵機,這種情況一般是轟炸機降低高度執行任務時才會發生,一般在行進過程中轟炸機的高度是遠高於當時戰鬥機的飛行高度。


另外,二戰時執行遠程轟炸任務的轟炸機所配備的機炮一般都是雙聯裝起步,機尾和裡頭經常能見到四聯裝的情況,再加上每分鐘上千發的射速,火力自然是異常兇猛。美軍的轟炸機還配有單獨的火控系統,組織防禦火力更加輕鬆加愉快。 不過這樣的設計在進入噴氣時代之後便不再採用了,此時的射速已經趕不上飛行速度,而且武器攻擊也進入了導彈時代,機載機槍機炮也更多的放在武裝直升機、戰鬥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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