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井區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

贡井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性,打一場掃黑除惡的人民戰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貢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舉報線索為下列涉黑涉惡違法犯罪:

(一)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吞農村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橫行鄉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勢力稱霸一方的“村霸鄉霸”;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拆遷(租地)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上訪的黑惡勢力;

(二)強佔各類農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聚眾滋事,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三)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競標、強迫交易、非法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四)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高利貸非法討債,以及採取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威脅恐嚇等手段暴力討債,或插手經濟糾紛的“討債公司”、“地下出警隊”、“職業醫鬧”等惡勢力;

(五)在鄉村、城郊、居民社區、娛樂場所,有組織地從事涉“黃、賭、毒、槍”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六)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的違法行為,以及滋生的礦霸惡勢力;

(七)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導遊,及其引發的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八)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九)其他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

第三條舉報人提供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以下標準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如有符合下列多項條件的情形,按標準最高的一項執行:

(一)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破獲九類涉惡類案件的,獎勵人民幣500元;

(二)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破獲村(社區)“兩委”人員涉黑涉惡犯罪的,獎勵人民幣1000元;

(三)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屬公職人員、領導幹部、區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涉黑涉惡充當“保護傘”的,獎勵人民幣2000元;

(四)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抓獲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幹成員的,獎勵人民幣2000元至5000元。

(五)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破獲惡勢力集團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獎勵人民幣5000元至10000元。

第四條 對於舉報線索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獎勵機制。對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原則上獎勵第一舉報人;對補充舉報新線索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記錄時間為準。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獎勵範圍:

(一)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

(二)公安機關事先掌握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知悉的;

(四)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員舉報的;

(五)其他不屬於獎勵範圍的情況。

第六條 舉報要求:

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要提供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活動範圍和主要犯罪事實、依據,舉報要實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

舉報人可採取實名或匿名,通過當面舉報、信函、電話、網絡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

實名舉報應提供舉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繫方式等情況。

匿名舉報的舉報人可使用6位數以上的密碼作為本人代碼,以密碼確定舉報人並給予獎勵。

第七條

舉報人弄虛作假套取獎金或誣告陷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內部人員違反規定或協助他人套取獎金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第九條本辦法由貢井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舉報方式

貢井區掃黑辦舉報電話:0813-3320110。

貢井區掃黑辦郵箱:[email protected]

貢井區掃黑辦信箱:自貢市貢井區綜治中心掃黑辦收(貢井區南環路區人武部旁,郵編:6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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