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豈能轉租?必須把法規牢記於心!

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和中天置地公司被爆出轉租公租房,被朝陽房管局約談,在政府申請的公租房,1700元的租金通過轉租秒變4900元,漲幅達到了188%,什麼都不做,就收益3200元,但是他們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公租房豈能轉租?必須把法規牢記於心!

對於將公租房擅自轉租的公租房承租人,朝陽區住保中心將依照相關法規及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5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並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看到這樣的處罰真的是得不償失啊!

公租房豈能轉租?必須把法規牢記於心!

所以申請了公租房的朋友們,千萬不要違法法律法規,鑽空子,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是專門為低收入人群配備的,不應該淪為賺錢的工具,下面我們來看下哪些情況會退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公租房豈能轉租?必須把法規牢記於心!

別以為申請下來了公租房,租給其他人不會被發現,因為是有單位來巡查的。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的監督檢查。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對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情況進行巡查,發現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或者向有關部門報告。

能申請下來公租房是好事,千萬別將它當做賺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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