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織經》是唐朝酷吏來俊臣所著的一部專講如何羅織罪名,角謀鬥智的書。
閱人卷第一
【原文】人之情多矯,世之俗多偽,豈可信乎?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恥其匿怨而友人也。
【譯文】人們的情感許多是做出來的,世間的習俗許多是虛假的怎麼可以相信呢?孔子說:"甜言蜜語、和顏悅色、畢恭畢敬,左丘明認為可恥,我也認為可恥。"可恥的是他們心中藏著怨恨,表面卻與人要好的虛偽行徑。
【原文】人者多欲,其性尚私。成事享其功,敗事委其過,且聖人弗能逾者,概人之本然也。
【譯文】人的慾望是多種多樣的,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事情成功了便享受功勞,事情失敗了便推託過錯,聖人尚且不能超越這一點,這大概是人的本性所決定的吧。
【原文】多欲則貪,尚私則枉,其罪遂生。民之畏懲,吏之懼禍,或以斂行;但有機變,孰難料也。
【譯文】慾望多了就會起貪心,極端自私就會有偏差,罪惡從此便產生了。老百姓害怕懲罰,官吏恐遭禍患,不得不收斂自己的行為;一旦有了機緣變故,誰都無法預料了。
【原文】為害常因不察,致禍歸於不忍。桓公溺臣,身死實哀;夫差存越,終喪其吳。親無過父子,然廣逆恆有;恩莫逾君臣,則莽奸弗絕。是以人心多詐,不可視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終無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毋存幸念。此道不修,夫庸為智者乎?
【譯文】人們受害常常是因為對人沒有仔細的察驗,人們遭受禍患往往是由於對人心慈手軟。齊桓公過份相信他的臣子,以致死亡實在讓人哀痛。吳王夫差沒有吞併越國,最後卻導致吳國的滅亡。關係親密沒有超過父子的,可是像楊廣那樣的逆子卻總是存在;施以恩德沒有超過君對臣的,但是像王莽那樣的奸臣起卻從未斷絕。因此說人的內心隱含著太多的欺騙,不能光看他的外表。世上的事缺少情愛,做好事的人最後卻得不到功勞。相信別人不如相信自己,防範別人不要心存僥倖。這種技藝不學習,難道還能成為一個有智慧的人嗎?
事上卷第二
【原文】為上者疑,為下者懼。上下背德,禍必興焉。
【譯文】上司的疑心重,下屬的恐懼就多。上司和下屬的心意不一致,禍事便由此產生了。
【原文】上者驕,安其心以順。上者懮,去其患以忠。順不避媚,忠不忌曲,雖為人詬亦不可少為也。上所予,自可取,生死於人,安能逆乎?是以智者善窺上意,愚者固持己見,福禍相異,鹹於此耳。
【譯文】高高在上的人驕傲,順從他可使其心安。高高在上的人懮慮,忠於他可使其免除懮患。順從不要回避獻媚,忠心不要忌諱無理,雖然遭人詆譭也不能少做。上司能給你什麼,自然能拿回什麼,生死都控於人手,怎麼能違揹他們呢?因此有智能的人擅長暗中猜度上司的心意,愚蠢的人只堅持自己的見解,他們福禍不同,都是源於這個原因。
【原文】人主莫喜強臣,臣下戒懷妄念。臣強則死,念妄則亡。周公尚畏焉,況他人乎?
【譯文】當主子的沒有喜歡手下的人勢力過於強大,當臣子的要戒除心中存有的非分之想。臣子權勢過大會招致死禍,想法荒謬會導致滅亡。周公姬旦尚且懼怕這些,何況是其它人呢?
【原文】上無不智,臣無至賢。功歸上,罪歸己。戒惕弗棄,智勇弗顯。雖至親亦忍絕,縱為惡亦不讓。誠如是也,非徒上寵,而又寵無衰矣。
【譯文】上司沒有不聰明的,下屬絕無最有德行的。功勞讓給上司,罪過留給自己。戒備警惕之心不要丟失,聰明和勇敢不要顯露。雖然是最親近的人也要忍心斷絕,縱然是幹邪惡的事也不躲避。如果真的做到這樣,不但上司會寵愛有加,而且寵信不會衰減。
治下卷第三
【原文】甘居人下者鮮。御之失謀,非犯,則篡耳。
【譯文】自願處於下屬的人很少。上級對下級的管理如果沒有計謀,不是下級牴觸上級,就是下級奪取上級的權力。
【原文】上無威,下生亂。威成於禮,恃以刑,失之縱。私勿與人,謀必闢。幸非一人,專固害。機心信隱,交接靡密,庶下者知威而畏也。
【譯文】上司沒有威嚴,下屬就會鬧出禍事。威嚴從禮儀中樹立,依賴於刑罰,放任它就會喪失。秘密的事不要讓人參與,參與謀劃的人一定要清除。寵信不要固定在一個人的身上,讓一個人專權一定會帶來禍害。心思一定要隱藏起來,與人交往不能過分親密,希望下屬由此感知上司的威嚴而生敬畏。
【原文】下附上以成志,上恃下以成名。下有所求,其心必進,遷之宜緩,速則滿矣。上有所欲,其神若親,禮下勿辭,拒者無助矣。
【譯文】下屬依附上司才能成就志向,上司依靠下屬才能取得功名。下屬有貪求的東西,他的心自然會要求上進,提升他應該慢慢的來,太快他就滿足了。上司有想使用的人,他的神態要親切,以禮相待下屬不要推辭,不這樣做就沒有人協助他了。
【原文】人有所好,以好誘之無不取,人有所懼,以懼迫之無不納。才可用者,非大害而隱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誅。賞勿吝,以墜其志。罰適時,以警其心。恩威同施,才德相較,苟無功,得無天耶?
【譯文】人有喜好的東西,用喜好的東西引誘他沒有收伏不了的。人有懼怕的東西,用懼怕的東西逼迫他沒有不接受的。有才能可以使用的人,沒有大的害處要暗中容忍。其人不能馴服,確實是才能出眾的也要誅殺。賞賜不要吝惜,用此消磨他們的意志。懲罰要適合時宜,以此讓他的心得到告誡。恩惠和威力一起施行,才能和品德互相比較,如果這樣做還沒有成效,莫非這就是天意吧?
控權卷第四
【原文】權者,人莫離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艱;智不足弗得,謀有失竟患,死生事也。
【譯文】權力,是人們不可以缺少的。獲取權力不容易,保住權力更加艱難;智慧欠缺的人不能得到,謀略不當的人最終卻能帶來禍患,這是關係生死的大事。
【原文】假天用事,名之順也。自絕於天,敵之罪也。民有其愚,權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難附焉。
【譯文】借用天意行事,名義上才適合正道。逆天而行,自作自受,這是敵人的罪名。讓老百姓愚昧無知,這是掌權者的聰明之處。恩惠不顯示出來,人們就很難依從了。
【原文】亂世用能,平則去患。盛事惟忠,庸則自從。名可易,實必爭;名實悖之,權之喪矣。嗜權逾命者,莫敢不為;權之弗讓也,其求乃極。機為要,無機自毀;事可絕,人倫亦滅。利祿為羈,去其實害;賞以虛名,收其本心。若此為之,權無不得,亦無失也。
【譯文】混亂動盪的時代要使用有能力的人,天下平定了要剷除他們以絕後患。大治時期只使用忠於自己的人,平庸無才的人最易掌握和歸順。名稱可以改變,實權必須力爭;名稱和實權完全相反,權力就喪失了。酷好權力超過他性命的人,是沒有什麼不敢做;權力沒有主動讓給別人的,所以爭奪它的方法無所不用。時機十分重要,時機不當就會自取滅亡;事情可以做絕,尊卑長幼也能狠心滅殺。用錢財爵祿來拘束他們,以消除他們可能造成的實際危害;用虛假的名位來賞賜他們,以收買他們的人心。如果這樣行事,什麼權力都可以獲得,也不會失去。
制敵卷第五
【原文】人皆有敵也。敵者,利害相沖,死生弗容;未察之無以辨友,非制之無以成業。此大害也,必絕之。
【譯文】人都有敵人的。敵人,是與他有利害衝突,生死不能兼容的人。不能認清敵人就無法分辨朋友,不能制伏敵人就不能成就事業,這是最大的禍害,一定要根除它。
【原文】君子敵小人,亦小人也。小人友君子,亦君子也。名為虛,智者不計譭譽;利為上,愚者惟求良善。
【譯文】君子和小人為敵,也就變成小人了。小人和君子友善,也就變成君子了。名聲是虛的,有智能的人不會計較別人的毀謗和稱讚;利益是至高無上的,愚蠢的人才只是求取好的善名。
【原文】眾之敵,未可謂吾敵;上之敵,雖吾友亦敵也。親之故,不可道吾親;刑之故,向吾親亦棄也。惑敵於不覺,待時也。制敵於未動,先機也。構敵於為亂,不赦也。害敵於淫邪,不恥也。敵之大,無過不知;禍之烈,友敵為甚。使視人若寇,待親如疏,接友逾仇,縱人之惡餘,而避其害,何損焉?
【譯文】人們共同的敵人,不能說一定是我的敵人;上司的敵人,雖然是我的朋友也要與他為敵。親戚的緣故,不能說就是我該親近的人;刑罰的緣故,如果是我的親人也要捨棄。在不知不覺中迷惑敵人,以等待時機。在敵人沒有行動的時候制伏他,這就是搶先佔有有利時機。在犯上作亂上構陷敵人,這是不能赦免的罪名。在淫穢邪惡之事上加害敵人,這最能讓人鄙視他。最大的敵人,是沒有比不知道誰是敵人更大的了;最深的禍害,以和敵人友善最為嚴重。假如把天下人看得像強盜一樣,對待親人像陌生人一樣,交接朋友超過了對仇人的態度,縱然人們厭惡我,卻能躲避禍害,又有什麼損失呢?
固榮卷第六
【原文】榮寵有初,鮮有終者;吉凶無常,智者少禍。榮寵非命,謀之而後善;吉凶擇人,慎之方消愆。
【譯文】顯達和寵幸有開始的時候,能保持到最後的就很少了;吉利和兇險沒有不變的,有智能的人才能減少禍事。顯達和寵幸不是命裡就有的,先有謀劃後才有成;吉利和兇險是選擇人的,謹慎小心才能消災免禍。
【原文】君命無違,榮之本也,智者捨身亦存續。後不乏人,榮之方久,賢者自苦亦惠嗣。官無定主,百變以悅其君。君有幸臣,無由亦須結納。人孰無親,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賢愚,任人勿求過己。
【譯文】君主的命令不要違抗,這是顯達的根本,有智能的人寧肯犧牲自己也要讓顯達延續下去。後代不缺乏人材,顯達才可持久,賢明的人情願自己吃苦也要惠及後人。官位沒有固定的主人,用機智多變取悅他的君主。君主都有寵幸的臣子,沒有什麼原由也必須和他們結交往來。人都有三親六故,懲罰人的時候一定要仔細審察他的家族。人有賢明和愚蠢之別,任用人不要要求他們的才能高過自己。
【原文】榮所眾羨,亦引眾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減。大仇必去,小人勿輕,禍不可伏。喜怒無蹤,慎思及遠,人所難圖焉。
【譯文】顯達為眾人所羨慕,也能引發眾人的怨恨。對上司要表示心滿意足,對手下要施以恩惠,怨恨自然就會減少了。大的仇人一定要剷除,無恥小人不要輕視,禍患就不能隱藏。高興和憤怒的心情不露蹤跡,謹慎思考放眼遠處,人們就很難圖謀他了。
保身卷第七
【原文】世之道,人不自害而人害也;人之道,人不恕己而自恕也。
【譯文】世間的道理,人們不傷害自己卻遭到別人的傷害;做人的道理,別人不原諒自己而自己卻能原諒。
【原文】君子惜名,小人愛身。好名羈行,重利無虧。名德不昭,毀謗無損其身;義仁莫名,奸邪不以為患。陽以贊人,置其難堪而不覺;陰以行私,攻其諱處而自存。
【譯文】君子愛惜名譽,小人愛護自己。喜好名譽就會束縛人的行為,重視利益就不會吃虧。名望和德行不顯示,誹謗就不能損害他本身的清譽;義氣和仁德不顯露,奸詐邪惡的人就不會把他視為禍患。表面上讚美別人,讓他難以忍受卻不知真意;背地裡為達私利,攻擊他最忌諱的地方而保存自己。
【原文】庶人莫與官爭,貴人不結人怨。弱則保命,不可作強;強則斂翼,休求盡善。罪己宜苛,人憐不致大害。責人勿厲,小惠或有大得。
【譯文】老百姓不要與官府爭鬥,富貴的人不要輕易和人結下怨仇。身為弱者要保全性命,不能逞強顯能;身為強者要收斂羽翼,不可求取完美無缺。責備自己應該苛刻,使人憐憫就不會招致大的禍害。責罰他人不要過於嚴厲,小的恩惠有時能帶來大的收穫。
【原文】惡無定議,莫以惡為惡者顯;善無定評,勿以善為善者安。自憐人憐,自棄人棄。心無滯礙,害不侵矣。
【譯文】惡沒有固定的說法,不把惡當作惡的顯達;善沒有固定的評判,不把善視為善的人平安。自己憐惜自己別人才會憐惜,自己厭棄自己別人自會厭棄。思想沒有停滯阻礙,禍害就無法侵犯了。
察奸卷第八
【原文】奸不自招,忠不自辯。奸者禍國,忠者禍身。
【譯文】奸臣不會自己招認,忠臣不能自己辯解。奸臣損害國家,忠臣損害自身。
【原文】無智無以成奸,其智陰也。有善無以為奸,其知存也。
【譯文】沒有智謀不能成為奸臣,他們的智謀都是陰險的。心存良善不會成為奸臣,他們的良知沒有喪失。
【原文】智不逾奸,伐之莫勝;知不至大,奸者難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為忠;上所棄者,忠亦為奸。
【譯文】智謀不超過奸臣,討伐他就不能獲勝;良知不深遠廣大,對奸臣就難以抗拒。忠臣和姦臣是可以變換的。君主任用信任的人,雖然是奸臣也被看做忠臣;君主拋棄不用的人,即使是忠臣也被視為奸臣。
【原文】勢變而人非,時遷而奸異,其名難恃,惟上堪恃耳。好惡生奸也。人之敵,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
【譯文】時勢變了人就不同,時間變了奸臣就有分別,忠奸的名稱難以依賴,只有君主才可作為依仗。喜歡和厭惡產生奸臣。人們的敵人,不是奸臣的也被視為奸臣;人們的朋友,是奸臣的也被視為忠臣。
【原文】道同方獲其利,道異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為奸;忠致禍,人難為忠。奸眾而忠寡,世之實也;言忠而惡奸,世之表也。
【譯文】道義相同才能獲得利益,道義不同只有得到災害。當奸臣有好處,人們都可以成為奸臣;當忠臣招致禍患,人們就很難做忠臣了。奸臣多而忠臣少,這是世間真實的狀況;說自己是忠臣而厭惡奸臣,這是世間表面的現象。
【原文】惟上惟己,去表求實,奸者自見矣。
【譯文】只獻媚君主就是為了自己,去除表面探求實質,奸臣自然就會顯現出來了。
謀劃卷第九
【原文】上不謀臣,下或不治;下不謀上,其身難晉;臣不謀僚,敵者勿去。官無恆友,禍存斯虛,勢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敵以遠,須謀於今;去賊以盡,其謀無忌。欺君為大,加諸罪無可免;枉法不容,縱其為禍方懲。
【譯文】君主不用計謀統御臣子,有的下屬就無法治理;下屬不用計謀對君主,他們自身的官職就難以晉升;官員不用計謀對付同僚,他的敵人不能剷除。官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禍患常在片刻之間,這是形勢的必然,有智能的人對此不能鬆懈。預料敵人能達到遠處,必須要在今天謀劃;剷除賊人要達到全殲,他的謀劃就不能有所忌諱。欺騙君主是大罪,把這個罪名強加在別人身上他就不能倖免;破壞法律不能寬容,放縱他以致出生禍亂才加以懲罰。
【原文】上謀臣以勢,勢不濟者以術。下謀上以術,術有窮者以力。臣謀以智,智無及者以害。事貴密焉,不密禍己;行貴速焉,緩則人先。其功反罪,彌消其根;其言設繆,益增人厭。行之不輟,不亦無敵乎?
【譯文】君主憑藉權勢謀劃臣子,勢力衰弱的時候要依靠權術。下屬依靠權術謀劃君主,權術窮盡的時候就憑藉實力。臣子用智計謀劃同僚,智計達不到的時候就用傷害。事情貴在保守秘密,不能保守秘密,就禍及自身;行動貴在迅速快捷,緩慢拖拉就讓別人佔了先機。設定一個荒謬的說法誣指是他說的,這最能增加人們的厭惡。謀劃行為不停止,不是沒有敵手了嗎?
問罪卷第十
【原文】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譯文】法律的好壞,不在條文本身,而是它的執行;刑罰的根本,不在如何處罰犯罪,而是如何確定犯罪。
【原文】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無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譯文】人都是可以定罪的,加罪於人必須先確定對象。罪行不會自動暴露,密告並檢舉他就會讓罪行顯現。君主不會容忍犯罪,沒有諭旨就耐心等待,有諭旨就馬上逮捕。人們自辨無罪是正常的,審訊他們不要心存憐憫,刑罰他們不能出手輕微,這樣做他們就沒有不招認的。有的人因為拒不認罪被責打致死,這種情況可用畏罪自殺來解釋說明。人沒有不結黨營私的,給一人定罪便可揭發出他的同夥;供狀必須沒有破綻,把被告供狀編撰修補使之不違反真實。事情做到這樣,罪案就可以成立了。
【原文】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
【譯文】人不同他們的思想就有差異,選擇他們的薄弱之處加以攻擊,他們的精神就會崩潰。
【原文】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其害。
【譯文】人的身體相同害怕責罰也相同,用他最畏懼的東西給他動刑,他就一定會屈服。不可以存有憐惜,憐惜別人的人並不能以此證明他的忠正。朋友應該從重懲處,幫助朋友的人只能給他自己招來禍害。
【原文】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
【譯文】加罪於人或許能避免被人加罪,此事雖不容易也要勉為其難了。
刑罰卷第十一
【原文】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譯文】讓人達到死亡的境地,沒有比構陷他謀反更能奏效的事了;誘導人們做到服從,不刑罰他們就達不到目的。刑訊是講究方法的,責罰貴在有所變化,施行的手段沒有限制,人們就都會伏法認罪了。
【原文】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譯文】有智能的人畏懼禍事,愚笨的人害怕刑罰;用言語來殺人,這是刑罰中最高明的。聰明的人能認清當前的客觀形勢,愚頑的人卻一味辯說有理與無理;按照形勢的要求對待他人,這是責罰人的出發點。
【原文】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譯文】死亡可以接受,痛苦難以忍耐,給人動刑選取他們不能忍受的。讀書人忍耐不了屈辱,人們都擔心株連自己的親人,懲罰人要攻取他們不情願處。人們不承認有罪,就此加害他的罪名比原來的罪名還大;證據不能得到,偽造證據大概像真的一樣。刑罰有做不到的地方,誣陷卻什麼都可以做到;不要擔心給人加罪沒有名義,只擔心君主沒有猜疑之心。
【原文】人刑者非人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譯文】被人用刑的人會受到非人的待遇,懲罰別人的人自己也會避免懲罰。遭受非人的待遇就低賤,不受懲罰就高貴。低賤的人就任人宰割,高貴的人就主宰別人的生死命運。人們的選擇態度和行為,恐怕是源於此吧?
瓜蔓卷第十二
【原文】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譯文】事情不是很大,就不能讓人震驚。案件不是牽扯人多,功勞就不能顯現。君主用它來求取安定,臣子用它來邀功取寵,這裡的冤情一定會有,卻是不可能避免的。
【原文】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譯文】真正顯達是能讓他人也顯達的顯達,真正的禍患是能使他人也致禍的禍患。不是自己掙來的顯達不要倚仗,只要是他人的禍患就不要放過。罪名沒有實證,用其它的罪名來替代;惡行沒有顯露,用他人的惡行來依附。心腹的禍害,把他誣指為是敵人的同夥;情感上怨恨的人,陷害他是奸詐邪惡的小人。
【原文】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託,託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譯文】官吏的朋友,在以官吏為敵的百姓眼裡便是幫兇;親人的朋友,在和親人有仇的仇人眼中也成了敵人,所以說敵人是變化不定的。顯達時的朋友,敗落時就是敵人;貧賤時的朋友,富貴時就是敵人,所以說朋友是暫時的。因此說權力是不可廢棄的,廢棄了就失掉了根本;同情心是不能隨便施予的,太隨便了就會招人忌恨;與人交往不能過於親密,太親密就會產生疑慮;心裡話不能說出來,毫無保留就潛藏著禍患。有智能的人不會為自己招來禍害,有能力的人總是尋找別人的漏洞以求取功勞。引誘他們上鉤再據此把他們逮捕,事情就沒有悖理之說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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