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去鄰居家敲門請他不要將垃圾放公共區域,兩母女出來將男子抓傷,毆打對方時女子摔倒死亡應該誰來承擔責任?

無羊之無羊


毆打別人時女子摔倒死亡,責任應該如何承擔?

這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別人沒有還手,女子打別人的時候自己摔倒死亡的。那麼可以說該女子是打人累死的,其死亡完全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與他人無關。就像一個人打樹樁子一樣,沒有打斷樹樁子自己卻累死了,那麼他的死也是該死。



另一種是打別人的時候別人還手了,雙方發生了糾紛。如女子在毆打別人的時候不小心摔倒死亡了,那麼被打的人可就倒黴了。碰見那些無賴的死者家屬,就該趁機訛錢了。

女子的死雖然不是別人的擊打造成的,但是與被打的人行為是有關聯的,被打的人雖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還是要有的。

當然,過錯方是在該女子,被打的人只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法重情深


題主講的非常明白,母女倆把男子抓傷了,而且是在打男子的時候摔死的,我認為如果上邊情況屬實的話,女子打人不慎摔死了,首先要說的是男子已經被打傷,是受害人,如果讓受害人賠償施暴人,豈不是沒有了公理,沒有了人性,所以我認為不僅男子對摔死的女子沒有承擔任何責任的義務,相反女子方抓傷男子也得有個說法,如果男子能看在已經摔死人了不與計絞那是大義,母女方亂倒垃圾本身有錯在先,如果人人都不管不問不制止,以後我們大家是不是都要生存在垃圾堆裡。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那麼多的有損公德之事發生,就是法律對那些渣事錯事執法不力,助長了一些社會歪風邪氣的滋生,建議要樹正氣,倡正義,讓那些訛人詐人的孬種想都別想。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大實話:誰導致該女子摔倒死亡的,就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可能很多人第一眼會看到這件事是因為鄰居把垃圾放到公共區域影響了鄰里生活,是這對母女道德滑坡在先,但是,就事情的嚴重程度上,亂扔垃圾和失去生命之指定是無法對等的。

畢竟,從現實角度來說,亂扔垃圾頂多也就是輕微的道德問題,但是事關人名就是法律問題了,所以,這兩個事是不能混為一談的。因此,這個事要看是誰的問題,那麼就要看是誰導致女子摔倒的,那麼誰就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假設,該女子摔倒是因為在和男子爭執和撕扯的過程中,被該男子推倒摔死的,那麼毫無疑問,該男子是需要對該女子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的,雖然,這件事可能是因為這母女倆主動打人在先。但是,從法律上來說,大部分情況下,沒有誰打人先後的問題,只有受傷程度嚴重的的問題。

除非是像“崑山反殺案”那種情況,否則像這種簡單的民間“鬥毆”行為就是打贏了住牢,打輸了住院的結果。

當然,如果是該母女在和該男子爭執的過程中,因為自己不小心摔倒然後摔死的,那麼該女子就只能是自認倒黴。對於該男子而言,頂多就是一些人道注意賠償,甚至說是什麼都不用賠。

不過,這些所有的前提都是需要有證據的,比如視頻監控證據第三方人證或者是物證。而不能僅僅憑藉一方之詞。只要可用證據具有可信度,那麼就有具有有效的證明力。

但是,如果雙方都拿不出有效證據,那麼就只能按照誰的受傷程度更嚴重,然後偏向誰一點,顯然,在這件事中該女子死亡了,自然是法律意義上的受害者,所以這時候法律的判決也會偏向死亡女子。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如果題目中講的的確屬實,母女倆在對男子進行毆打的過程中自己不慎摔倒死亡,男子不負任何責任。

首先,母女這一家把垃圾堆放在公共區域,屬違反社會公德和相關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為,不僅是男子,該區域的任何人都有權對其行為進行提醒或交涉,男子的敲門提醒,不存在過錯。

其次,在雙方交涉過程中,母女倆對男子進行毆打,男子是受害方,母女是過錯方。因過錯方自己行為不當而造成的損害,受害方不應該承擔責任。

因此,我個人認為,這母女倆無論誰摔死,都是活該,怪不得別人。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這種事兒如果真拿到法庭上,可能就會變得很複雜,也可能會出現我們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因為對方的律師一定會揪住下面幾個問題不放:

1、男子在交涉過程中有沒有過激的言語或行為,有沒有導致衝突發生;

2、母女倆在毆打男子的時候,男子有沒有實施反擊。換句話說,男子在這個過程中是一直被動防禦還是跟她們相互推搡;

3、女子的摔倒到底是自己打人時動作沒控制好所致,還是受到了男子撕扯推搡動作的外力所致;

4、所有這一切,有沒有確切的證據。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男子只有在沒有一點過錯、與女子摔倒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且有確鑿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才會被判無責。但我們都知道,這個太難了。

所以,真出現這種事兒,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少不了“找平衡”,畢竟死了人。沒辦法,這就叫特色。


冀彥偉GG


想來就來:

說實話,象這男人這樣愛管閒事的人少見,因為既然那家喜歡這樣做,她必然是個素質低下的女人,你即便勸她把垃圾來進去或者丟了,但是你跟她結下仇了,她會恨你,門外是公共之地,她放一下,下樓再帶下去,何尚不可呢?我這一層樓對門二家經常放垃圾,我不說,因為現在年輕人喜歡耍酷,個性張揚,慢點噴倒我“要你管?“如果我是居委會清潔大媽,我去勸說,那效果又不一樣,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那是她的工作。

我知道你是為她好,勸她也是好心,這家人不是良善之輩,你看,一勸抓倒你打,抓,她一激動倒地死亡,你的麻煩大了,她們家又會不依不饒,作為準備,賠錢吧,即使你沒責任,也要給出補償,因為她的死也是你勸人引起的,你這是沒辦法了!只有出錢消災!


秋實18202042318


責人很明確。此女是毆打他人時摔倒死亡。不是別人打他時摔倒死亡。文中男人上門勸說無罪。毆打是她們母女人品露出。


靈犀看事


不知道能否有此事,這麼巧摔倒就死了?

兩女子把男子抓傷,毆打對方時女子摔倒(估計是母親)身亡,誰來承擔責任?

按我的分析看,男子若未還手,退讓中女子不小心自己摔倒並且死亡,男子不負刑事責任,負民事責任。因為起因先是男子先敲女子家的門,並勸說不要把垃圾放在公共區域,惹怒了母女,才引起的毆鬥。所以,得賠點錢。另一種情況,男子被毆打,而且被抓傷,做為常人來說,這種情況不可能一點不還手,這就形成了互相推搡,有了肢體接觸。女子雖然自行倒地,但與相互有肢體接觸有關聯,形成因果關係,因此,男子要受到治安拘留並負民事賠償責任。


打開車窗看景色


自己摔倒然後死掉了....當然與別人無關,這個女人肯定是個性格蠻爆烈的人,在抓撓別人的時候,自己也是胸中怒火攻心,忒激動了,然後、然後就死翹翹了……出於同情心,鄰居可以給個百八十的安慰一下下吧……


寧馨36330278


現在小區的人素質參差不齊,有些人確實是我行我素,佔用公共場合,對於這些問題,一般情況下向物業投訴,不要直接去和他們理論,一方面這種事情本身就是物業管理職責,另一方面如果鄰里直接去說,容易產生矛盾糾紛。


太興真人liuyu


很多時候正是一些生活中的瑣事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男子去鄰居家請求鄰居不要將垃圾放在公共區域,一對母女出來卻將男子抓傷,毆打男子的時候母女中有一人摔倒結果死亡。

其實這樣的悲劇是我們不想看到的。這對母女也是把她們的無德表現的淋漓盡致,自己將垃圾放入公共區域,別人好心去勸阻不但不聽,反而是一起毆打人家男子,這樣的行為本來就不符合道德要求,真的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在這對母女毆打男鄰居的時候其中一人摔倒死亡,那麼該男鄰居應該承擔責任嗎?

如果在毆打的過程中該男子沒有推搡或者引起進行某些舉動的話,是不需要負責任的。雖然說你死了,但是我們也要講求證據!總不能因為人死了就把所有的責任推卸到該男子身上,這也是對於該男子的不公平。

至於事情到底應該怎麼解決,我覺得還是需要警方進行取證,然後再進行判決!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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