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女子被騎摩托男子帶走暴力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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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女子在金沙大橋被騎摩托男子帶走暴力強姦!

2016年11月2日晚,女子小美獨自行走在榆陽區金沙路金沙大橋附近問路,過路者雷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起了歹意,雷某以指路為由,將小美帶至金沙路南一空地,使用暴力手段將小美強姦。警方調查發現,2016年12月30日,雷某同樣在金剛寺附近,同樣駕駛兩輪摩托車,見獨自行走的小花(化名),採取脅迫拉扯的方式,使用暴力手段,將小花強姦。

另查明,雷某2017年8月11日因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榆陽法院認為,雷某違背婦女意願,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侵犯了婦女性的不可侵犯權利,其行為觸犯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強姦罪。

為保護婦女身心健康不受侵犯,打擊刑事犯罪,根據刑罰判決,雷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與原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人民幣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6萬元。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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