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海運貨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中集車輛改制爲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與其子公司合稱為“本集團”)於2018年8月9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12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車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集車輛”)境外上市方案的相關議案。有關中集車輛的境外上市發行方案以及中集車輛的基本信息可查閱本公司分別於2018年8月10日及2018年8月1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本公司網站(www.cimc.com)發佈的公告(公告編號:【CIMC】2018-064、【CIMC】2018-067)及在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發佈的公告。

為實現中集車輛境外上市目的,在前述議案經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中集車輛將履行相關審議程序並以淨資產折股方式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改制”),現就中集車輛的初步改制方案補充說明如下:

一、股份公司名稱及經營範圍

中集車輛目前名稱為“中集車輛(集團)有限公司”,登記的經營範圍為“開發、生產和銷售各種高技術、高性能的半掛車系列及其零部件(不含整車製造)、集裝箱、摺疊箱、特種集裝箱以及一般機械產品及金屬結構的加工製造和相關業務,並提供相關諮詢業務;經驗管理生產上述同類產品的企業”,改制後擬採用的具體名稱以及經營範圍均以工商部門核准的名稱、經營範圍為準。

二、改制審計、評估及折股情況

中集車輛改制的審計、評估基準日為2018年6月30日,相關審計、評估工作將聘請具備對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完成,中集車輛擬根據改制基準日的經審計淨資產值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待審計、評估工作完成後,中集車輛的各股東方將根據審計、評估結果相應協商確定股份公司的註冊資本數額,具體改制折股方案將由股份公司的發起人依法召開創立大會進行審議。

三、股份公司股本設置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團合計持有中集車輛63.33%的股權,中集車輛的股權結構如下:

根據本集團目前瞭解的情況,中集車輛現有股東均擬參加改制並作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在議的折股方案為:全體現有股東按照各自目前於中集車輛的持股比例認購股份公司的股份。改制完成前後,公司及中集車輛現有其他股東所持權益比例預計將保持不變,本集團仍將持有改制後的股份公司63.33%的股份。

四、關於本次改制的員工持股安排

中集車輛現有股東中,深圳市龍源港城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系中集車輛的員工持股平臺,持有中集車輛1.544%的股權。本次改制預計不涉及中集車輛新增或調整員工持股安排的情況。

五、股份公司的治理結構

中集車輛目前為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董事會。改制後的股份公司將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以及屆時經創立大會審議通過的《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依法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三會”治理結構,並相應制定符合股份公司治理要求的管理制度。

六、本次改制涉及的股東權利或義務

經本公司自查,擬議中的中集車輛改制方案不涉及本公司放棄在中集車輛的任何股東權利,也未增加本公司的股東義務。

具體改制方案尚需經中集車輛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制定,並由中集車輛現有全體股東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簽署發起人協議、召開創立大會予以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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