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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安高新區這邊,前天網店被職業打假人投訴到工商,也是極限詞的問題。
這個還沒處理好,昨天又是一個投訴到工商。
真是團伙作案,頭都大了,晚上一直睡不著。
我們當地的工商所 執法人是一群外聘的,辦公地址就在假貨批發市場裡,工商所位置真的是諷刺。
這群人素質 不咱的,說話和流氓差不多。業務也不精,打假人說怎麼了,他們就怎麼找我。
反正是對我威脅。
在工商所看到幾個小夥也是做天貓京東的,在那裡簽字按手印,看到他們樣子,我心都涼了,做電商的與社會脫節,沒有與執法部門有過什麼交往,非常的老實。
![收入不菲——淘寶京東存在的打假人](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這篇文章就寫寫淘寶打假人是怎麼玩的,京東同樣的路子,最後也分享下幫助大家的東西。
這篇文章的主角不是我,我們暫且以第一人稱的方式,“我”來寫!
先看看國家發佈《新廣告法》,對企業的產品宣傳做了諸多制約,比如對於保健品。
但是大部分商家並沒有很強的法律意識,甚至有些還不清楚有廣告法這一檔子事
而某寶這麼大的商家聚集地,違法現象更是屢見不鮮
來看看違反廣告法的代價
![收入不菲——淘寶京東存在的打假人](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動輒十萬、百萬的處罰,對於普通企業而言,不說生死攸關,也夠傷筋動骨了
所以如果我們不幸中招,可千萬要忍住,別笑聲來,作為受害者我們提出協商解決,要求退一賠三,我想商家一定會由衷的感謝你八輩祖宗的
舉了例子
第一步:
我這邊以保健品為例,搜索關鍵字 “ 口服液 ” / “ 補腎 ” / “ 減肥 ” 等
如何識別保健品,需要看包裝上是否有 “ 藍帽子 ”標誌
一旦有 “ 藍帽子 ” ,那宣傳就不能超過廣告法規定的範圍
仔細瀏覽寶貝詳情,看是否有違禁詞,主要針對前兩條
第一條,看是否出現 “ 國家級 ” 、“ 央視推薦 ” 、“ 絕對安全 ” 等虛假、誇大、保證效果的詞彙
第二條,看是否有涉及疾病的預防、治療宣傳
我們挨個看搜素結果,比如這個猴頭菇胃腸口服液
說明明確規定了適宜人群是
輕度胃粘膜損傷者、便秘者
產品說明是藥監局規定的該商品的功效範圍、適宜人群,宣傳時絕對不能有半點誇大,否則即使未提及疾病,也算違法
而商家宣傳如下
涉及對胃炎、胃潰瘍的治療、預防,很顯然違反保健品規定的第二條
果斷拍下,截圖保留證據
第二步:
收到貨後,視情況等一兩天,聯繫客服協商
很顯然,客服妹妹並沒把我當回事,之後一直沒消息(當然不會鳥我,不然劇情怎麼往下發展)
第三步:
直接蒐集商家資料,打商家當地的城市投訴電話,一般都是 “ 區號 + 12345 ”
打電話投訴前,需要準備以下信息
1.被投訴公司全稱
2.公司具體地址
3.公司聯繫電話
4.交易訂單號
5.購買的商品名稱
6.商品單價
7.購買商品日期(下單時間)
8.店鋪名稱
9.你認為違反了哪條廣告法
10.你的姓名
11.你的聯繫電話
放心,政府絕不會向商家洩露你的信息
公司信息可以去店鋪找
找到公司名稱,再百度搜索他們聯繫方式和具體地址
投訴9天后~~~
第四步:
這邊如果協商好了,再打剛才的投訴熱線撤訴,並且寫個撤訴函給商家。
撤訴函模板可以百度,打印 - 簽字 - 掃描 - 搞定
這一單投入112元,收入448元,獲利336元,300%的收益,關鍵是零風險,實在不行,你無理由退貨呀,現在基本店鋪都支持
所以你以為到此結束了,NO,NO,NO,這才剛開始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猴頭菇口服液的描述存在漏洞,而某寶上同類產品十之有八都是抄抄補補
隨便選一個單價高的商品,看看情況
果然描述都是一模一樣
沒啥說的,按之前的步驟再來一遍
這次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拍下前,我先找客服套套話,這也是之後投訴時的有利證據之一
嘖嘖,客服赤裸裸、不加修飾的肯定了對胃炎的效果
配合度之高讓人懷疑是不是我安排的託
絕不能辜負這位有心人
當即我便拍下了一個400多的單子,深藏功與名
然後。。。
而且他們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已經更改了寶貝描述,隻字不提胃炎
不過我已經截圖,並且有淘寶交易快照,退一賠三,1300元,是逃不掉的。
到此,項目完畢,同類產品完全可以無限擴展。
評論有人說我缺德,我怎麼覺得這是在維護商業公正呢,犯錯就要承擔責任,不然對那些遵紀守法的店家不公平。
故事到這裡了,我當然也準備了一些方法,希望能幫到大家:
我聯繫了一個省級執法部門的同學,他叫我堅決別怕,我的不一定違法,如工商人員素質低,直接告他們。
社會的本質就是欺軟怕硬,他可以讓罵我的人一輩子在基層看不到人生。
處在高層次的人說話就是有底氣,給我很大信心。
如真要凍結你公司賬戶的,只能通過司法程序,所以那些擔心公司賬戶要被結的,大可以放心。
即使真走到司法程序那步,就是把工商領導推上被告席,畫面自己想象。
另外打假人對你的投訴,千萬別承認,說對方造假,這樣工商要對方舉證,舉證還得公證。
如果幾年下來,裁定確實違反廣告法,要罰款20萬,法院強制執行。
這時候,我又諮詢了一個法院的同學,他說20萬對法院來說,基本上不算是個事,可以明確的說執行不了,你本人換個地方住,在他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的不知道堆積了多少。
他又幫我諮詢了一個工商局的朋友,對方的建議是,換個地方,電話不接,最後會查無此人,不了了之。
最後說一下,開網店真心不容易,這年頭誰要說開網店賺錢,不是賣假貨就是和平臺勾結,撈完立即散人,留下我們這些老實的人,現在還要被職業打假人整,把你罰到解放前。
不少開網店的被整後,賠了錢,感覺職業打假人賺錢真TM容易,自己也幹起了這個生意,惡性循環。
飛哥呢?還是希望大家不必要幹這個。
害人利益的,早晚害自己頭上!
最後一句,以後就週六日更文,有的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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