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區志》|農牧林水——畜牧業

《回民區志》|農牧林水——畜牧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今回民區農村均為農業區,以種植業為主,兼帶畜牧。飼養方式多為農戶散養,品種以牛、馬、驢、騾、羊、豬、雞等為主,供役使或自用的較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畜牧業受到重視。1951年11月,開展土地改革運動,許多貧僱農分到土地、牲畜,農民飼養牲畜積極性高漲,大小畜數量有所上升。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化後,一些有條件的社、隊先後辦起養殖場,引進許多優良畜種,疫病防治上健全畜牧業獸醫業務機構,幾種嚴重危害牲畜的烈性傳染病得到控制,畜牧業處於數量和質量並舉發展階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嚴重阻礙畜牧業的發展,社員自留羊超過規定數量要被當作“資本主義尾巴”割掉,大牲畜由集體飼養,畜牧業處於簡單維持生產局面。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和人民政府放寬畜牧業政策,促進畜牧業發展,大小畜頭數增加,引進良種,畜產品質量提高。1999年,回民區人民政府提出要加大草原和畜禽生產力度,擴大草場和飼草料種植面積,引進優良種畜,特別是加強奶牛的引進與改良工作,鼓勵養殖專業戶,提高畜牧業生產效益。2000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提出“奶業興市”戰略,畜牧業再次成為農村主導產業。在實施“奶業興市”發展戰略的基礎上,又提出打造“中國乳都”的新思路,至2005年,回民區直接或間接從事飼料生產、獸藥和牧業機械生產經營、印刷、包裝等行業的有千餘人,畜牧業的良性發展帶動地方經濟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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