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衛生存隱患 嬰兒游泳館誰來管

安全衛生存隱患 嬰兒游泳館誰來管

安全衛生存隱患 嬰兒游泳館誰來管

謝正軍/圖

■朱美芳 本報記者 張文章

近年來,嬰兒游泳越來越流行,嬰兒游泳館也在各大城市遍地開花。“游泳能促進嬰兒大腦和身體發育”,是不少家長帶嬰兒游泳的主要理由。但嬰兒游泳館開設門檻過低,存在安全衛生隱患。近期,福建省福州市發生了一起嬰兒游泳溺水事件,《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女嬰游泳溺水 現場無人能救

8月8日上午,記者在福建省立醫院金山分院ICU(重症加強護理病房)門口,見到前幾天在嬰兒游泳館溺水的1歲女嬰小愛的媽媽吳女士。據吳女士講述,她常在“貝貝拉姆母嬰用品店”買奶粉和尿片,7月29日該店搞促銷,嬰兒游泳原價50元/次,現價30元/次,且買一送一。吳女士就帶著孩子去體驗。當時,游泳館裡還有另外兩個孩子,兩個工作人員正在忙碌,吳女士便自己看著正在泳池裡游泳的孩子。

吳女士告訴記者,女兒遊了一會兒,她突然想起要給朋友發條信息,便轉身走到泳池邊去拿放在尿布臺上的手機。等她再回頭時,孩子已經溺水了。“也就一兩分鐘的時間,孩子可能是坐在泳圈上失去平衡翻下去了。”吳女士一邊呼救一邊撈起孩子時,孩子已經沒有任何反應了。現場的工作人員和顧客趕到泳池邊,但是沒有人會急救。情急之下,吳女士抱著孩子一路哭著跑去三四百米開外的“福祥門診”求救。診所工作人員看到孩子的情況嚴重,不敢貿然施救。無奈之下,吳女士自行打車前往福建省立醫院金山分院。

事後,該店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事發時正逢快遞員來店內取貨,原本在泳池邊看著的工作人員出去打包貨物,交待了吳女士在內的兩位媽媽幫忙照看孩子。事後查看監控發現,小愛大約溺水了1分鐘左右,是從泳圈上失衡落水的。警方也已經調取了監控。

送醫第三天,醫生宣佈小愛腦死亡。採訪中,ICU的一位醫生告訴記者,小愛至今沒有恢復自主呼吸,也沒有任何意識。

據瞭解,事發至今,孩子已用去近4萬元醫療費。母嬰用品店負責人除前期墊付1萬多元外,現在每天只轉賬幾百元給小愛的父親用於治療。

記者走訪發現,該店的游泳館已停業。透過玻璃門,記者看到店內只有一個十幾平方米大小的空泳池,池邊堆著雜物。

缺少急救知識 衛生狀況堪憂

據瞭解,小愛的事件並非個例,隨著嬰兒游泳的流行,行業亂象也漸次暴露。

8月9日上午,記者來到福州萬象城,發現這裡有“愛嬰室”和“哈嘍寶貝”兩家嬰兒游泳館。上午10時許,兩家店內都有嬰兒在游泳。游泳結束後,工作人員會一對一給孩子進行洗澡及撫觸。當顧客較多時,工作人員基本都在其他區域忙碌,游泳池邊幾乎都只有父母自行看護。

記者隨後又走訪了多個購物中心的嬰兒游泳館,情況也大多如此。在小孩多的情況下,工作人員通常把看護孩子游泳的工作交給父母。

記者調查發現,大多數嬰兒游泳館對從業人員只有簡單的注意事項講解,並沒有進行專業系統的培訓。由於需要對嬰兒進行撫觸,有些經營者會要求工作人員持有育嬰證,但並無相關的強制規定。

福州市第一醫院急救科的張醫生告訴記者,人體內的氧儲備極少,呼吸完全停止後只能維持機體4至6分鐘的代謝,如果不及時恢復呼吸,腦細胞就會死亡,這一過程是不可逆的,救援時間僅在4分鐘以內,有“黃金救援4分鐘”的說法。因此,現場人員的急救是關鍵。記者走訪中,只有一兩家嬰兒游泳館人員口頭表示有工作人員掌握溺水急救等技能。

除了安全問題,嬰兒游泳館的衛生問題也讓人擔憂。記者走訪看到,大部分嬰兒游泳館內只有一兩個公共泳池,大的泳池有十幾平方米。較大月份的嬰兒都在一起游泳,月份較小的嬰兒則有單獨的泳池。生意好的游泳館,一天有數十甚至上百個嬰兒來游泳。記者走訪過程中,工作人員稱,池子的水是一天一換,會進行消毒。

福州兒童醫院新生兒科主任章麗燕表示,不鼓勵一歲以下的嬰兒單獨在池子裡游泳,新生兒的皮膚比較嬌嫩,含氯的消毒劑對孩子的眼睛、呼吸道都會有刺激。此外,嬰兒游泳使用的頸圈也可能給孩子造成不適。

開設門檻太低 建議立規約束

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發當天,區局和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曾到現場檢查,發現這家母嬰店與游泳館是一家店,屬於有照經營。記者從市場監管部門瞭解到,這家店核准的店名是“貝貝拉姆母嬰用品店”,行業門類屬於“批發和零售業”,其營業執照上註明的經營範圍除了日用品的零售(包括玩具、服裝、乳粉、文體用品)外,還有嬰兒游泳及洗澡服務。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嬰兒游泳屬於哪一個行業還沒有明確定論,一般會將其劃為母嬰服務範疇,屬於市場監管部門監管,也有一些省市將其劃為公共浴室,由衛生部門監管。

記者通過福建省工商局瞭解到,福建省註冊經營範圍包括“嬰兒游泳”的企業有10家,經營範圍包括“嬰兒游泳”的個體工商戶共有253家。福建省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實際上開展嬰兒游泳經營的商家不止這些,還有一些是無證經營。

記者瞭解到,今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開展嬰兒游泳服務行業清理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655人次,檢查經營主體196戶,責令10家無照市場主體限期辦理營業執照,責令92戶擅自從事嬰兒游泳服務的經營戶依法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該局同時開展抄告工作,對發現的無證無照商戶,按照有關法規,抄告衛生部門、體育部門查處。

記者瞭解到,嬰兒游泳館不僅開設門檻低,而且泳池水質、游泳安全、救生設備及人員資質等方面均無明確規定。在採訪中,不少嬰兒游泳館都稱採取過濾、消毒等方式來保證水質安全,但大部分店家表示他們沒有檢測水質,也沒有相關部門來抽檢。記者致電福州市鼓樓區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稱,沒有向嬰兒游泳館頒發過衛生許可證。

有關人士建議有關部門聯合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對從業人員、場館建設、水質水溫等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建立嬰兒游泳市場準入制,提高嬰兒場館經營准入門檻,建立內部管理機制及規範標準;要求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合同,詳細列出經營者必須承擔的義務,規定出現問題後經營者需要承擔的責任。這樣一旦有什麼問題,消費者可以根據合同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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