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粵清風網載文《雲浮市: 出台三年行動方案 劍指基層腐敗和作風問題 》

近日,雲浮市出臺《雲浮市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在未來三年,該市將聚焦基層正風反腐8大領域,通過6大機制,更加精準遏制和治理基層腐敗和作風問題。

該《方案》緊跟省委部署,明確整治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基層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農村集體“三資”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行政執法領域“為官不為”問題、公共服務行業“吃拿卡要”問題、村(居)“兩委”換屆中的拉票賄選等問題和其他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等8大領域。

《方案》結合雲浮實際,進一步細化各領域懲治內容,如在懲治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上,針對全市105條省定貧困村,提出要緊盯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脫貧攻堅責任不落實、政策措施不落地、工作作風不紮實等四個方面;在懲治行政執法領域“為官不為”上,提出要重點懲治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搶建搶種和損壞生態環境等行為監管不力、失職失責以及對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情況整改落實不及時、不徹底等問題,等等。

為更好積聚正風反腐新動能、推動8大領域問題的治理落地見效,該市紀委監委制定了《市紀委監委機關貫徹落實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的工作機制和責任分工》,建立組織領導、問題發現、臺賬管理、直查和督辦、約談提醒、通報曝光等6大工作機制,並確定了2個重點整治地區和15個重點整治單位,以期通過三年不懈努力,實現基層腐敗和作風問題得到全面遏制,農村政治生態更加清朗,人民群眾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提升,黨的執政基礎更加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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