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網紅律師周保民,你怎麼看?

李思超690


周保民作為律師而言,私下發表自己的意見討論案件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作為一個律師公開對尚未審理的案件公開發表自己的言論,這就有博眼球和助紂為虐的意味了。


一個律師的職業操守,首先應該是伸張正義的。如果連是非都不能分清楚,那還如何能保證你的職業操守,如何能夠讓別人信任你?誰能相信你作為律師代表的是正義?

第二,律師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但是,這要是對方成為你的當事人之後,不改變犯罪事實的前提下,儘可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可是那個花臂男根本都不是你的當事人,而且明顯是花臂男的主要責任,你為何偏袒他,這就是律師正義感?

第三,律師行業有一條規定


,就是不得通過媒體來營造利於自己的輿論氛圍,影響案件的走向和結果。而你卻利用媒體私自發表自己的意見,有干擾司法的嫌疑。

第四,作為一個專研於交通事故的律師,卻對刑事案件,發表了專業法律意見。你真的不是體育老師教數學嗎?

其實媒體也有很大責任,對於一個不是本專業的律師卻能發表他專業意見。這個媒體是想幹什麼?

我們的社會需要不同意見,可是我們卻不能採取破壞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的方式來獲得個人利益。律師,維護的是社會正義和法律的公正嚴肅,而不是明星代言。守好自己的嘴,多做對社會有益的事,這才是一個正義的律師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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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崑山反殺案已有定論,一群與周保民同類的徐曉婷等律師們跳出來,為周保民辯白了。她們用所謂司法實踐來為部分律師經常指鹿為馬,製造冤獄而自圓其說。正好暴露他們在所謂司法實踐時,不管有沒有錄像資料,都可引經據典,信口雌黃,只要給錢就顛倒是非。因為他們善攪,壞人得逞,好人蒙冤的事屢見不鮮,最高院常有平反冤案的報導,應該都有不良律師司法實踐的功勞吧。

過去你們的司法實踐只能去自省吧!咱們心平氣和,實事求是地探討一下崑山案件,視屏是最客觀的見證,寶馬男先是違章變道,險釀車禍;接著與同車人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群毆騎車人;在已佔便宜的情況下又取來管制刀具砍砸騎車人,力度大到將刀甩脫,騎車人在受到明顯傷害情況下,搶先撿起寶馬男甩在地上的刀具,奮力自衛刺砍兇徒,當兇徒受傷跑回寶馬車時,騎車人害怕兇徒再取其他器具反撲,追到車前繼續砍殺,把兇徒驅離寶馬車。(其他情況是後來警方通報的,當初的錄像未顯示)

上述過程視屏顯示的明明白白,所有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而周保民自以為是,小看了億萬群眾的智商和法律意識,競把一個連續幾秒的正當防衛割裂成兩段,什麼前幾刀是自衛,後幾刀是故意殺人。把兇徒跑回車去尋求報復反擊的行為說成是對騎車人的危害己解除,這就是你們律師的智商?這就是你們對法條的切割理解?這就是你們的司法實踐?輿情是伸張正義,要求公正,並不妨礙司法。你們又把崑山警方、檢方的偵察結論旁敲側擊地說成顧及了群情眾憤,這又是失去律師應有立場,其實是你們在司法實踐中善於詭辯的慣性思維,是一種無奈的自嘲。

周保民眼睛不瞎,思維縝密,在網上線下昧著良心的判斷,就是想以懂法律的行家身份用咬文嚼字的方式擾亂大眾的思維,以便贏得寶馬男家屬的關注,賺點昧心錢製造冤案,把騎車人送進牢房。周保民的鐵哥們替他辯白,說他學歷多高,能力多強。豈不知學歷不代表學識,能力不代表良知。霸座男是在讀博士,不代表他不是人渣。


伏櫪16


這個律師周保民,

這下可真出了名。

不學無術瞎胡言,

結果還是被打臉。

當時網上有視頻,

正當防衛處壞人。

這個律師良心壞,

競說故意給傷害?

不看經過就發言,

而且顛倒黑與白?

就憑你說這句話,

全國人民把你罵。

雖然案子已經了,

你卻繼續被聲討。



翼城笑星白生文


從長遠看,周保民及其同流所散佈的言論比紋身男更可惡!

紋身男的行為只是個案,而周保民之流挑戰的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線,他們違背立法本意,從優先保護違法者的角度考量案情,混淆是非,顛倒黑白,針對的是十四億普通大眾,唯恐天下不亂!這是多麼卑劣險惡的用心,冠以內奸亦不為過!

"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所幸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建議清除出法律界,查查他們!


流年扉語W


他就不配當律師,這麼明顯的是非不分,是想把正義置於何地?為了出名把自已的良心放在哪裡?他這是給律師界丟臉,給他父母丟臉,給全國人民丟臉,誰還敢把案子交到他手裡呢?這種人就應該被請逐出去。



用戶yLL13022485722


大家不要一味的指責周律師,他是站在專業角度闡述的問題,大家想想如果不是全國網友極力聲討會是這樣的結果嗎?我們必須去學習法律,不能感情用事,法律是講究證據和事實的,因為我們大部分人不懂法,總想幫於海明,所以大家開始指責周律師。

於海明絕對屬於正當防衛,但是這裡面還有防衛過當之說,不是說怎麼防衛都行,當你沒有危險的時候防衛就失效了,不能再進行還擊了,不然就是故意傷害和防衛過當。

希望大家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就不會發生誤解了,周律師說的很明白,劉海龍逃跑了,於海明又追上砍了幾刀,所以肯定會構成故意傷害和防衛過當,說的一點都不為過,完全正確,大家的意思是希望所有的人站在於海明這邊,誰替劉海龍說話就指責誰罵誰,誰就是大家的敵人,所以周律師成了害群之馬,這絕對是對周律師的誤解。

律師是站在專業角度談責任,不是大家想象的信口開河,他代表的是法律和職責,最後經過勘察最後幾刀全部砍在了車上,如果砍在劉海龍身上大家想想會是這個判決結果嗎?肯定是防衛過當,咱絕對不能說周律師不合格,當時沒有勘察現場的結果,周律師只是根據現場情況做出的判斷。

作為律師沒有隨便胡說的,都非常認真負責,因為他代表的是法律,最後的判決結果也是大快人心,我們拍手稱快,絕對稱得上經典,好人好報,於海明絕對是好樣的。


大海傳媒


近日發生了幾件事情都觸碰了人民的底線。霸座男觸碰了人民的道德觀底線,寶馬男觸碰了人民的法制觀底線。我做一副對聯挖苦這兩個混蛋,上聯:屢屢犯案坐牢十年終結吃吃喝喝窮兇極惡無聊生日 下聯:常常做假乘車一刻盡顯猥猥瑣瑣欺世盜名卑鄙家風。橫批:兩個雜種。上聯是借用一個網友的,修改了一下。

寶馬男事件又扯出個律師來,想佔先機,出風頭,顯擺一下自己的水平,好在以後求個好身價,結果被打臉了。周保民的言論暴露了他不專業、不懂法和沒有良知的內心世界。

凡是律師的結論,必須經過認真調查、取證,然後再仔細研究,才能得出。而這老兄說出的話卻讓人感到非常草率、輕率,無理無據,沒有過大腦。再看江蘇警方關於白衣哥正當防衛的通報,有理有據,顯示出高超的專業水平。

寶馬男事件一出,大家的焦點在於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這是懂法人的認識。但是這位律師卻說是故意傷害致死,怎麼就是故意了?開始白衣哥一直在忍受,想忍一忍過去就算了,但別人連忍的機會都不給,這能說明他後來要故意嗎?刀脫手後,白衣哥取搶刀,如果寶馬男不去搶,會發生後來的事嗎,這是故意嗎?在搶刀的時候已經是你死我活的時候了,這時動手是故意嗎?在後面追擊的時候是為了防止更大的危險,這能說明是故意嗎?周律師說“故意”,怎麼能讓人以為你懂法呢。

事件一出,大家都認為不能讓白衣哥蒙冤,這是有良知的人的所為。當然法不容情,但是我想即便是死了的寶馬男的辯護律師也不敢拋出“故意傷害致死”的辯詞,因為怕被全國人民的口氣淹死,而周大律師卻敢。這倒是要讓人們不禁要問了:你良知何在。

馬克.吐溫說過一句話:即使你閉上嘴不說話讓人以為你是個傻瓜,也比你開口說話讓人以為你真的是一個傻瓜要強的多。他是在說你嗎?


果然69829657


對於網紅律師周保民先生

首先我想勸導你把名字改掉。原因有三。其一,改名對你以後的工作有好處,這個不必解釋,你懂的。真要我解釋那就是:如果你不改名的話,以後就沒有人請你去打官司。

其二是你不配用"保民"這二個字做你的名字,因為從你發表的言行,你沒"保民",你在保惡,你沒為老實的民眾說話,你在為邪惡之人說話。

其三律師這碗飯不是你吃的,請另謀職業,因為你不懂法律嘛,不懂法律的人他就會草菅人命啊!


密特


對於網紅律師我是這樣看的:他是一個不學無術的教條主義者,是一個只會紙上談兵的活生生的趙括,是一個不太注重道德(瞭解不深不好意思說他沒有道德底線)的書呆子或無能之輩,在這個全民用網的時代不適合幹律師這行。雖說律師只是個職業,法律沒有明文規定非得要為正義辯護,可做為律師也應有靈活的頭腦,不應認死理,否則其不成了法律文書的復讀機?死套法律條款普通人找幾本書不就行了,還要律師幹啥?復讀就罷了,還自以為聰明的加了一個不依不饒,由持中觀點一下變成明目張膽的替非正義發聲,徹底惹怒了網民,辜負了其爸念其保民的意願。在這個正義壓倒一切的國度,律師應積極的為民著想,替非正義辯護的成本真的很大,為了幾個臭錢一不小心很可能就會斷送了自己的前程。無論從哪方面來講,我都不看好周律師,那樣的笨頭笨腦怎麼能給他的當事人打贏官司呢?沒有正義感的律師對於人民來說,不是個廢物就是個禍害,還是別保民了,保家就可以了。


青昌藹然日用小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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