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红律师周保民,你怎么看?

李思超690



目光144413986


昆山反杀案已有定论,一群与周保民同类的徐晓婷等律师们跳出来,为周保民辩白了。她们用所谓司法实践来为部分律师经常指鹿为马,制造冤狱而自圆其说。正好暴露他们在所谓司法实践时,不管有没有录像资料,都可引经据典,信口雌黄,只要给钱就颠倒是非。因为他们善搅,坏人得逞,好人蒙冤的事屡見不鲜,最高院常有平反冤案的报导,应该都有不良律师司法实践的功劳吧。

过去你们的司法实践只能去自省吧!咱们心平气和,实事求是地探讨一下昆山案件,视屏是最客观的见证,宝马男先是违章变道,险酿车祸;接着与同车人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群殴骑车人;在已占便宜的情况下又取來管制刀具砍砸骑车人,力度大到将刀甩脱,骑车人在受到明显伤害情况下,抢先捡起宝马男甩在地上的刀具,奋力自卫刺砍凶徒,当凶徒受伤跑回宝马车时,骑车人害怕凶徒再取其他器具反扑,追到车前继续砍杀,把凶徒驱离宝马车。(其他情况是后来警方通报的,当初的录像未显示)

上述过程视屏显示的明明白白,所有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而周保民自以为是,小看了亿万群众的智商和法律意识,竞把一个连续几秒的正当防卫割裂成两段,什么前几刀是自卫,后几刀是故意杀人。把凶徒跑回车去寻求报复反击的行为说成是对骑车人的危害己解除,这就是你们律师的智商?这就是你们对法条的切割理解?这就是你们的司法实践?舆情是伸张正义,要求公正,并不妨碍司法。你们又把昆山警方、检方的侦察结论旁敲侧击地说成顾及了群情众愤,这又是失去律师应有立场,其实是你们在司法实践中善于诡辩的惯性思维,是一种无奈的自嘲。

周保民眼睛不瞎,思维缜密,在网上线下昧着良心的判断,就是想以懂法律的行家身份用咬文嚼字的方式扰乱大众的思维,以便赢得宝马男家属的关注,赚点昧心钱制造冤案,把骑车人送进牢房。周保民的铁哥们替他辩白,说他学历多高,能力多强。岂不知学历不代表学识,能力不代表良知。霸座男是在读博士,不代表他不是人渣。


伏枥16


从长远看,周保民及其同流所散布的言论比纹身男更可恶!

纹身男的行为只是个案,而周保民之流挑战的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他们违背立法本意,从优先保护违法者的角度考量案情,混淆是非,颠倒黑白,针对的是十四亿普通大众,唯恐天下不乱!这是多么卑劣险恶的用心,冠以内奸亦不为过!

"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所幸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建议清除出法律界,查查他们!


流年扉语W


这个律师周保民,

这下可真出了名。

不学无术瞎胡言,

结果还是被打脸。

当时网上有视频,

正当防卫处坏人。

这个律师良心坏,

竞说故意给伤害?

不看经过就发言,

而且颠倒黑与白?

就凭你说这句话,

全国人民把你骂。

虽然案子已经了,

你却继续被声讨。



翼城笑星白生文


他就不配当律师,这么明显的是非不分,是想把正义置于何地?为了出名把自已的良心放在哪里?他这是给律师界丢脸,给他父母丢脸,给全国人民丢脸,谁还敢把案子交到他手里呢?这种人就应该被请逐出去。



用户yLL13022485722


大家不要一味的指责周律师,他是站在专业角度阐述的问题,大家想想如果不是全国网友极力声讨会是这样的结果吗?我们必须去学习法律,不能感情用事,法律是讲究证据和事实的,因为我们大部分人不懂法,总想帮于海明,所以大家开始指责周律师。

于海明绝对属于正当防卫,但是这里面还有防卫过当之说,不是说怎么防卫都行,当你没有危险的时候防卫就失效了,不能再进行还击了,不然就是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

希望大家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就不会发生误解了,周律师说的很明白,刘海龙逃跑了,于海明又追上砍了几刀,所以肯定会构成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说的一点都不为过,完全正确,大家的意思是希望所有的人站在于海明这边,谁替刘海龙说话就指责谁骂谁,谁就是大家的敌人,所以周律师成了害群之马,这绝对是对周律师的误解。

律师是站在专业角度谈责任,不是大家想象的信口开河,他代表的是法律和职责,最后经过勘察最后几刀全部砍在了车上,如果砍在刘海龙身上大家想想会是这个判决结果吗?肯定是防卫过当,咱绝对不能说周律师不合格,当时没有勘察现场的结果,周律师只是根据现场情况做出的判断。

作为律师没有随便胡说的,都非常认真负责,因为他代表的是法律,最后的判决结果也是大快人心,我们拍手称快,绝对称得上经典,好人好报,于海明绝对是好样的。


大海传媒


对于网红律师我是这样看的: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教条主义者,是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活生生的赵括,是一个不太注重道德(了解不深不好意思说他没有道德底线)的书呆子或无能之辈,在这个全民用网的时代不适合干律师这行。虽说律师只是个职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非得要为正义辩护,可做为律师也应有灵活的头脑,不应认死理,否则其不成了法律文书的复读机?死套法律条款普通人找几本书不就行了,还要律师干啥?复读就罢了,还自以为聪明的加了一个不依不饶,由持中观点一下变成明目张胆的替非正义发声,彻底惹怒了网民,辜负了其爸念其保民的意愿。在这个正义压倒一切的国度,律师应积极的为民着想,替非正义辩护的成本真的很大,为了几个臭钱一不小心很可能就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都不看好周律师,那样的笨头笨脑怎么能给他的当事人打赢官司呢?没有正义感的律师对于人民来说,不是个废物就是个祸害,还是别保民了,保家就可以了。


青昌蔼然日用小百货


近日发生了几件事情都触碰了人民的底线。霸座男触碰了人民的道德观底线,宝马男触碰了人民的法制观底线。我做一副对联挖苦这两个混蛋,上联:屡屡犯案坐牢十年终结吃吃喝喝穷凶极恶无聊生日 下联:常常做假乘车一刻尽显猥猥琐琐欺世盗名卑鄙家风。横批:两个杂种。上联是借用一个网友的,修改了一下。

宝马男事件又扯出个律师来,想占先机,出风头,显摆一下自己的水平,好在以后求个好身价,结果被打脸了。周保民的言论暴露了他不专业、不懂法和没有良知的内心世界。

凡是律师的结论,必须经过认真调查、取证,然后再仔细研究,才能得出。而这老兄说出的话却让人感到非常草率、轻率,无理无据,没有过大脑。再看江苏警方关于白衣哥正当防卫的通报,有理有据,显示出高超的专业水平。

宝马男事件一出,大家的焦点在于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这是懂法人的认识。但是这位律师却说是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就是故意了?开始白衣哥一直在忍受,想忍一忍过去就算了,但别人连忍的机会都不给,这能说明他后来要故意吗?刀脱手后,白衣哥取抢刀,如果宝马男不去抢,会发生后来的事吗,这是故意吗?在抢刀的时候已经是你死我活的时候了,这时动手是故意吗?在后面追击的时候是为了防止更大的危险,这能说明是故意吗?周律师说“故意”,怎么能让人以为你懂法呢。

事件一出,大家都认为不能让白衣哥蒙冤,这是有良知的人的所为。当然法不容情,但是我想即便是死了的宝马男的辩护律师也不敢抛出“故意伤害致死”的辩词,因为怕被全国人民的口气淹死,而周大律师却敢。这倒是要让人们不禁要问了:你良知何在。

马克.吐温说过一句话:即使你闭上嘴不说话让人以为你是个傻瓜,也比你开口说话让人以为你真的是一个傻瓜要强的多。他是在说你吗?


果然69829657


对于网红律师周保民先生

首先我想劝导你把名字改掉。原因有三。其一,改名对你以后的工作有好处,这个不必解释,你懂的。真要我解释那就是:如果你不改名的话,以后就没有人请你去打官司。

其二是你不配用"保民"这二个字做你的名字,因为从你发表的言行,你没"保民",你在保恶,你沒为老实的民众说话,你在为邪恶之人说话。

其三律师这碗饭不是你吃的,请另谋职业,因为你不懂法律嘛,不懂法律的人他就会草菅人命啊!


密特


原来是个乳牙没退的律师,我说怎么会信口雌黄。

做为一个律师,看着法律说瞎话,于海民反杀了刘海龙,从视频上也可以看出谁是谁非,刘海龙分分钟钟践踏国家法律五条,最终招来杀身之祸,他这是罪有应得的下场。

网上的视频来源于出事现场的监控,事实胜于雄辩,周保民律师凭什么下结论于海民是故意杀人。

第一条。酒后驾驶,宝马车是饮酒后驾车上路的,这是交通安全重点打击的对象。

第二条。宝马车违章驶入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第三条。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明知道自己有错在先,刘海龙下车对于海民拳打脚踢。

第四条。私藏管制刀具。对于海民拳打脚踢不够过瘾,不够威风,刘海龙竟然从宝马车上提了一把砍刀,砍了于海民四刀。

第五条。故意伤害。刘海龙拳打脚踢到刀砍于海民,于海民都没有反抗。

最重要的是第五条故意伤害。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只要条件容许,谁都可以用任何方式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包括杀死对方。

请问周保民,你要是让刘海龙追杀,你是让刘海龙杀死,还是正当防卫杀死刘海龙。

作为一个律师,我看你也在律师圈子里混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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