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今年,一个“”字贯穿到底

房租涨了还不算完

现在连菜价都噌噌噌涨得飞快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物价飞涨

工资不涨怎么行?

这不

各地的员工就开始想尽了法子跟老板较劲儿了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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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广州的杨某更是厉害

跟公司叫嚣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

还带领了9名员工一起“闹事”

结果加薪不成

反被公司开除

怎么回事呢??

案情回顾

杨某于2010年4月1日入职广州某化工公司。

双方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是自2013年10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的工资标准为2079元/月。

2016年8月3日,公司发出《关于解除罢工员工劳动合同的决定》,以杨某等人以拒绝工作进行罢工,公司多次警告后仍不复工为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员工守则》第六十四条之“安全卫生和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第(2)项的规定,作出一次性解除杨某等10名罢工员工劳动合同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发出《2016工资集体协商结果公告》,除奖金外,公司同意工会对基本工资和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和夜班补贴)的最终提案。

杨某等员工对于该奖金标准有异议,遂发生罢工事件。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1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公司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本案中,关于公司单方调整员工奖金是否合法合理,双方存在较大争议。一审法院认为奖金作为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并无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公司在《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积极与员工代表协商,在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发布公告并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而且,公司在2015年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仍向员工发放奖金,且发放数额与《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议》约定差距不大,故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单方调整员工奖金合法合理,杨某的停工诉求缺乏法律和制度依据。

其次,根据公司提交的证据,杨某在2016年7月29日、8月1日、8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因对奖金发放数额有异议于公司饭堂静坐,未进入工作区域提供劳动。停工事件发生后,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曾多次对杨某等人进行劝说其复工并发出书面通告。杨某确认参与了停工事件,但主张其在饭堂与公司管理层协商奖金事宜,属于表达诉请,应当认定为提供劳动。一审法院认为,即使杨某对奖金的发放标准存有异议,也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而不应通过在工作时间停止工作、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方式主张权利。杨某作为劳动者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服务是其基本义务,杨某因对奖金发放有异议而擅自采取持续停工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员工守则,也对公司的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故公司将此次事件定性为停工并无不当,一审法院对杨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再次,杨某参与停工事件后未复工,其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对其自身违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杨某参与停工行为已违反公司《员工守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根据杨某的停工事实以及双方确认生效的规章制度解除与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同时,公司在作出解除决定当日已经函告工会,工会回函确认已经收到,故公司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定程序,属于合法解除。据此,杨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2

杨某不服上诉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一、本人没有实施所谓的罢工行为,只是针对公司无故克扣奖金同其他员工一起与公司进行了解和协商,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不当。

二、公司未经通知工会于2016年8月3日上午擅自、直接开除上诉人后才发函通知工会,且在工会复函明确表示不同意其开除决定的情况下,仍然解除上诉人的劳动关系,严重违法。

三、公司未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就直接克扣其奖金,严重侵犯员工的合法利益。

四、公司全体员工均参与了本案集体协商克扣奖金的事宜,公司选择性的开除十人等,是为了规避法律,故意将开除人员限制在十人以下。

3

公司辩称

公司答辩称:

一、关于2016年度年中年末奖金的发放标准等事宜,公司已与工会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多次协商,尽管公司2015年度严重亏损,财务状况恶化,其仍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进行了妥协和让步,并根据公司的《员工守则》、《人事考核规定》经过合法合理程序向上诉人发放了2016年的年中奖金,且该奖金数额与《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议》约定的差距也不大,一审判决认定其调整奖金合法合理,并无不当。

二、上诉人与其他员工拒绝听从公司管理人员及工会的多次劝告,拒绝复工,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三、公司并未进行选择性的解除,而是在其他员工已复工且公司总经理已进行最后一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才依法解除了上诉人及其他九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4

二审判决

本院认为:

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本院认可一审法院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及对相关法律的适用,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施洁浩律师分析裁决要点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关于公司解除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的问题。履行劳动义务,是劳动法律关系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在用人单位依法发出明确指令要求劳动者上班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合法正当的理由拒绝前往,拒不履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本应履行的按照用人单位指示提供劳动的基本义务,已使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目的落空,应视为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充分,应予支持。本案中,公司调整2016年度的奖金,于情于理于法,均无不当之处。情理上,公司在2015年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仍承诺2016年也向员工发放奖金,且发放数额与《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差额也仅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0.5倍,难谓有过。

法律上,公司系依法行使自主确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权利,其行为既未违反双方约定的合同义务,也未违反法律关于工资分配的强制性规定,并无过错。上诉人因不满意该调整结果而采取停工的方式要求协商,无疑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在公司已反复劝说且明确后果的情况下,上诉人仍继续停工拒绝返回工作岗位,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理据充分。因此,员工采用罢工方式主张权利可以做违纪解雇处理

不涨奖金我就罢工!数十名员工求加薪竟被开除?

本文由施洁浩律师团队根据(2017)粤01民终10355号判决书为背景素材整理编辑分析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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