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院、市院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打击重点、重要措施等内容,通过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禹州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并于2018年5月专门成立了涉黑犯罪检察组,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提高侦查效率,形成打击合力,以确保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扫黑除恶”战果
涉黑涉恶类案件受理提请逮捕26件98人,批准逮捕26件98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件96人,提起公诉5件42人。
But
什么是“黑恶势力”呢?
下面
帮你看清“黑恶势力”的真面目
一、什么是“黑社会组织”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
二、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有哪些?
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敲诈勒索周边厂矿企业、强揽工程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以各种名义在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拆迁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
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横行各类专业市场,破坏正常管理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以公司名义出现的涉嫌高利贷、套路贷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收车队”、“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有组织地实施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称霸一方、拉帮结派,进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有哪些?
摸线索
打犯罪
挖“保护伞”
治源头
强组织
五、群众怎么举报?
禹州市检察院0374-8168266
禹州市公安局0374-8082110
审 核丨宋文涛
编 辑丨陈永强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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