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通報6起典型涉黑涉惡案件,打掉惡勢力犯罪集團19個

在29日下午剛剛召開的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上,煙臺市公安局通報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打掉的6起典型涉黑、涉惡案件情況。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提高政治站位,整合資源力量,按照“有黑打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思路,忠誠履職、主動擔當,嚴打各類黑惡犯罪勢力,取得顯著打擊成效。至目前,共打掉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3個、惡勢力犯罪集團19個,打掉涉惡類團伙203個,破獲案件320起,刑事拘留932人,繳獲槍支15支,扣押資產、資金過億元。

6起典型涉黑、涉惡案件情況如下:

1、福山區王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自2014年以來,王某為壟斷控制福山區到北京市的草莓、大櫻桃配送業務,糾集、僱傭呂某林、林某、於某、張某然等社會人員,採取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手段,強搶不與其合作的配貨人員,通過發展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壟斷控制了福山區到北京線路的草莓、大櫻桃配送業務。逐步形成了以煙臺市福山區為主要活動區域,以犯罪嫌疑人王某為組織者、領導者,以犯罪嫌疑人於某、呂某林、張某然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獲取線索後,煙臺市公安局異地用警,縝密偵查,經50多天工作,於今年1月29日進行了收網。該案共刑事拘留35人,逮捕16人,取保候審17人,凍結、扣押資金近300餘萬元,查封房產11套。7月6日,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移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蓬萊市林某旭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1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旭為獲取高額利潤,夥同張某二人共同出資向他人高利放貸,為保證高額利息的收回,該糾集吸毒人員林某磊、高某良等人為其充當“地下執法隊”,對無力承擔高額利潤者採取“威脅恐嚇”、“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方式暴力討債,欺壓百姓,並利用“套路貸”方式將他人的車輛、房產據為己有,致使借貸人負債累累、傾家蕩產,在蓬萊市大辛店鎮及周邊地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公安機關成功打掉該以林某旭為領導者、張某為骨幹成員、林某磊、高某良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目前,該案已刑拘犯罪集團頭目及成員4人,批捕4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芝罘區馬某述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自200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馬某述為獲取經濟利益,糾集侯某、欒某東等社會閒散、兩釋放人員為其手下骨幹,在芝罘區碧海大廈、帝豪娛樂城等地,多次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

目前,該案處於偵查階段,已刑拘集團首犯馬某述及集團成員等9人,批捕6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4、牟平區王某玉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自2015年以來,王某玉先後糾集20餘名社會閒散青年,以高額利息對外放貸,借貸人愈期未還本息,王某玉便安排集團成員採取暴力毆打、語言威脅、監視跟蹤、堵截、騷擾家庭成員、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借款人還錢,致使多人被逼無奈以房抵債,或者再向他人高利借貸用來還款,王某玉犯罪集團採取暴力和軟暴力逼迫還款的受害人多達15人,對當地的生活、經濟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目前,該案已刑拘集團頭目王某玉及其成員7人,批捕5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5、開發區王某振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自2008年王某振任蓬萊市潮水鎮海頭村村委會主任以來,為達到控制和壟斷海區目的,以諸多理由,先後對十餘名村民進行打擊報復,銷燬村委相關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多次發生持械鬥毆事件,對海頭村及周邊地區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經濟環境造成惡劣影響。目前,該案目前已刑拘犯罪集團頭目王某振及成員11人,批捕4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6、萊陽吳某波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自2011年以來,萊陽市人吳某波為達到控制山前店豬肉市場的目的,攫取非法經濟利益,先後糾集安排唐某偉、唐某巧、唐某勇、吳某正、宋某好等人,採取站場造勢、言語恐嚇、強拿硬要、打砸店鋪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該案已抓獲犯罪集團頭目吳某波及集團成員11名,逮捕3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精神,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群眾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在發佈會現場,市公安局對6名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的有功人員進行了獎勵。

來源:煙臺水母網 大小新聞客戶端 記者 信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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