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台激勵幹部22條新政

9月5日,青島發佈《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把擔當作為者用起來,不擔當慢作為的調下去。22條實打實的舉措把“選人用人”標準講明白了。

3類幹部要大力選拔任用

要讓擔當作為者更有尊嚴、更有地位!《意見》中的這句話,可謂說到了創業幹事幹部的“心坎”上。

對於要大力選拔任用的幹部,《意見》是這麼說的——

認真落實新時期好乾部標準。堅持識人察人看擔當、選人用人重作為,體現講擔當、重擔當的鮮明導向。堅持從對黨忠誠的高度看待幹部是否擔當作為,注重從精神狀態、作風狀況考察政治素質,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擔當,又看大事要事難事中的表現——

大力選拔任用那些牢固樹立 “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

大力選拔任用那些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

大力選拔任用那些符合高素質專業化要求,具有專業能力、專業精神,適應新時代青島改革發展需要的幹部。

這些人將優先提拔、破格提拔

有為才有位。選拔幹部時,論資排輩和平衡思想要大力破除。而對於優秀者,將破格提拔——

對錶現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規定予以破格提拔;

對在下一級黨政正職崗位幹事創業、實績突出、特別優秀的,可以直接提任上一級黨政正職;

對在中心工作、重大任務中擔當負責、作出重要貢獻的,對長期在基層一線、艱苦崗位埋頭苦幹、成績顯著的,對擔當作為好乾部和擔當作為好班子主要負責同志以及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範、人民滿意公務員的,對年度考核連續三年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優先提拔使用;

對綜合素質好、敢於擔當作為、發展潛力大的幹部,要敢於打破“隱性臺階”,及早提拔使用。

堅持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待幹部,公平公正對待幹部,對個性鮮明、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幹部,符合條件的要大膽使用;統籌一定數量的職級職數,優先考慮長期盡職盡責、任勞任怨、付出較多、貢獻較大的幹部。

幹部考核今後要這樣做

提拔的條件列出來了,那如何量化“好乾部”的考核標準?《意見》也提出,改進考核方式方法。

堅持定量與定性、共性與個性、“考事”與“考人”相結合,注重綜合分析研判,多維度比對,多層次印證,全面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幹部。改進年度考核,堅持分類指導,對問題較多的班子和幹部實行重點考核。

推進平時考核,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接觸幹部,切實把情況掌握在平時。開展專項考核,注重在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經略海洋、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堅戰等重大任務一線考核識別幹部。強化跟蹤考核,特別是對各級領導班子黨政正職、重要崗位幹部和優秀年輕幹部,要及時跟蹤瞭解表現情況。

★對考核優秀或名次前移幅度較大的區(市)和市直部門(單位),在提拔重用幹部上重點考慮,在職級職數統籌使用上重點傾斜;市直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考核等次以及市管幹部優秀等次數量比例,與單位綜合考核結果掛鉤。

★根據綜合考核情況差異化核發物質獎勵,並結合幹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情況體現到個人;對在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急難險重任務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團隊或個人,可給予專項獎勵。

★對考核結果較差或名次退步幅度較大的,及時約談提醒,並視情況取消評先選優、幹部提拔資格、以及物質獎勵等。加強和改進對企業的綜合考核和經營業績考核,健全完善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考核辦法,企業負責人薪酬激勵直接與考核結果掛鉤。

★對生產經營管理不善,未完成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或未達到預期目標,以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企業,扣發或追回相關企業負責人薪酬激勵,取消企業及中層以上幹部評先選優資格。對經組織考核不適宜繼續擔任現職的幹部,及時予以調整。

推動幹部的“下”成為常態

能者上,庸者下。

堅持不換思想就換人、不負責就問責、不擔當就挪位、不作為就撤職,推動幹部的“下”成為常態。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健全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和巡察、信訪、國土資源房管、審計、環保、安全監管等部門(單位)的溝通聯絡機制,掌握瞭解有關情況,對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和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堅決不全面不到位等問題,及時跟進,對履職不力、工作平庸、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根據具體情節該免職的免職、該調整的調整、該降職的降職,形成強烈的震懾效應。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

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有些敢擔當、勇作為的幹部工作中或許會出現錯誤,哪些錯誤可以網開一面?對哪些人要為其“撐腰鼓勁”? 《意見》中的容錯機制是一大亮點。

《意見》提出,幹部的失誤錯誤,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不得混淆所犯錯誤性質或誇大錯誤程度,對該容的必須容錯、能容的大膽容錯。

準確把握政策界限,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不得以容錯糾錯之名行紀律鬆綁之實。客觀評價、公正對待被問責幹部,對影響期滿、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在提拔任用、考核評優等方面不受影響。

注重在基層一線培養幹部

只有真正在一線磨礪,才能真正和群眾心貼心,真正得到成長。《意見》也明確;注重在重大項目、基層一線、艱苦環境和急難險重崗位的實踐中培養鍛鍊幹部,優化幹部成長路徑。

有針對性地選派幹部參與援藏援貴援甘和“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等重點工作,選派幹部到新舊動能轉換、經略海洋、軍民融合、打好三大攻堅戰等改革發展穩定一線任(掛)職,讓幹部在實踐中砥礪品質、增長才幹。

加大幹部交流力度。有計劃地選派市、區(市)機關年輕幹部到鎮(街道)任(掛)職,優先安排長期在鎮(街道)工作、業績突出的幹部到上級機關工作。

拓寬選人視野,吸引各方面、各領域優秀人才到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對一些事業特別需要、專業性較強、本地本單位沒有合適人選的崗位,放開視野面向全國、全省和駐青單位(機構)選拔引進。加大市直機關面向基層遴選公務員力度,暢通基層幹部向上交流的渠道。

拓寬基層幹部晉升渠道

《意見》提出,對基層幹部特別是工作在困難艱苦環境和脫貧攻堅第一線的幹部,給予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動排憂解難,激勵幹事創業。

拓寬基層幹部晉升渠道,注重選拔優秀鎮(街道)黨政正職擔任市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注重從鎮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幹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鎮領導班子成員;對長期在鎮(街道)工作、實績突出的事業編制人員,優先調任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

積極為基層幹部“鬆綁減壓”,建立鎮(街道)權責清單,釐清區(市)政府及其部門與鎮(街道)的職責關係,做到權責對稱、協調配合。

嚴格規範和控制各類檢查、評比、考核項目,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讓基層幹部大膽負責、放手幹事。堅持在政策、投入、待遇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提高鄉鎮工作補貼標準,推動實現鄉鎮幹部收入高於同職級縣級機關幹部。

青島早報記者

激勵幹部22條新政

一、大力教育引導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

●突出信念引領●推動思想解放●強化示範帶動

二、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

●認真落實新時期好乾部標準●大力倡導有為才有位●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常態化

三、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激勵鞭策作用

●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改進考核方式方法●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四、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

●健全完善容錯機制●健全完善糾錯機制●健全完善澄清保護機制

五、持續增強幹部擔當作為的本領能力

●強化能力培訓●加強實踐歷練●加大幹部交流力度

六、滿懷熱情關心關愛幹部

●健全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健全完善待遇保障制度●關注幹部身心健康●關心關愛基層幹部

七、凝聚形成擔當作為的強大合力

●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整體合力●營造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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