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牛牛商標版權之爭 專業人士稱無相關規定

互聯網金融行業多家平臺近日宣佈戰略升級,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上線兩年的知名金融科技平臺“錢升錢”品牌更名事件。9月20日,原錢升錢舉辦了品牌升級與戰略發佈會,宣佈其線上信息撮合平臺“錢升錢”正式更名為“錢牛牛”,一時引發了行業熱議。

據瞭解,商標法中規定:第35類主要包括由個人或組織提供的服務,其主要目的在於:(1)對商業企業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2)對工商企業的業務活動或者商業職能的管理進行幫助;以及由廣告部門為各種商品或服務提供的服務,旨在通過各種傳播方式向公眾進行廣告宣傳。而第36類商標主要包括金融業務和貨幣業務提供的服務,以及與各種保險契約有關的服務。

據悉,錢牛牛品牌升級事件同時牽扯出線下理財公司搶注36類同名註冊商標事件,據知情人士爆料,錢牛牛(原錢升錢)公司持有品牌詞“錢升錢”35類(信息服務類)商標版權,某線下理財公司則持有36類(金融類)版權。因此,線下平臺在開設官方網站時使用與錢牛牛(原錢升錢)網站幾乎完全相同的品牌Logo與界面外觀,造成了對“錢升錢”品牌商標的混淆和糾紛。

因此,有關專業人士認為,企業在經營時註冊這兩類商標都是可以的,出於對品牌保護的目的,建議兩類商標同時進行註冊。而如果有與錢牛牛(原錢升錢)同樣,在企業經營時遭遇線下金融理財公司搶注同名商標的情況,則可能會因為法律無相關規定,難免造成線上與線下不同屬性的企業之間,因品牌商標問題而產生混淆和糾紛。

9月20日,錢牛牛在其線上發佈會後宣佈,平臺成立兩年來從未開設過線下理財門店,所屬性質始終為純線上信息中介平臺,通過互聯網技術與銀行資金存管體系,為出借人和借款人實現線上撮合與匹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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