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牛牛商标版权之争 专业人士称无相关规定

互联网金融行业多家平台近日宣布战略升级,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上线两年的知名金融科技平台“钱升钱”品牌更名事件。9月20日,原钱升钱举办了品牌升级与战略发布会,宣布其线上信息撮合平台“钱升钱”正式更名为“钱牛牛”,一时引发了行业热议。

据了解,商标法中规定:第35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1)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2)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而第36类商标主要包括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提供的服务,以及与各种保险契约有关的服务。

据悉,钱牛牛品牌升级事件同时牵扯出线下理财公司抢注36类同名注册商标事件,据知情人士爆料,钱牛牛(原钱升钱)公司持有品牌词“钱升钱”35类(信息服务类)商标版权,某线下理财公司则持有36类(金融类)版权。因此,线下平台在开设官方网站时使用与钱牛牛(原钱升钱)网站几乎完全相同的品牌Logo与界面外观,造成了对“钱升钱”品牌商标的混淆和纠纷。

因此,有关专业人士认为,企业在经营时注册这两类商标都是可以的,出于对品牌保护的目的,建议两类商标同时进行注册。而如果有与钱牛牛(原钱升钱)同样,在企业经营时遭遇线下金融理财公司抢注同名商标的情况,则可能会因为法律无相关规定,难免造成线上与线下不同属性的企业之间,因品牌商标问题而产生混淆和纠纷。

9月20日,钱牛牛在其线上发布会后宣布,平台成立两年来从未开设过线下理财门店,所属性质始终为纯线上信息中介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与银行资金存管体系,为出借人和借款人实现线上撮合与匹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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