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的土地,国家的农业补贴是给租地的人还是地的主人?

慧通220


现在分宗合直补和地补。直补一般北方地区都是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所有。种地者没有。在就是地补应该是补给种地者的。

但是地区差异很大,南方地区经济发达。有的土地放荒了,就是将宗合直补,地补都给了种地的,也还是不愿种。

北方地区就不行了,由其是黑吉辽内蒙四省区,更重视土地的是黑龙江。这边打工的,每月比天津以里的工资少一千多元。各大城市的老工业基地几乎都停产,买断,几乎国营的或集体企业都黄了。下岗人员都愿到南方求职了。

而农村土地这块,更是拿种地当成了生存和生财的依赖。没有更好的生财之道,互相竟争包不种地农户手中的土地。而且撬地的彼彼皆有,物以希为贵,这样成了买方市场,几乎所有的不种地的土地转包者,宗合直补折从来就在自己手里。也不可能给包自己地的人,因为他们在打工的路上,在北方地区混日子也不容易。

大部分人还是说理的,地补一般归种地者申报领。也有不给种地者申报领补贴的,自己报了领了地补。有种地大户,为此上访到市领导那。按理是该给种地者,但就是不给种地者,人家这地还有许多争着抢着包不着,包不上的。所以领导也没有法律依据来调停这土地的市场竟争。

一句话没有国家的地补贴,种地几乎就是保本。在土地转包市场竟争中,种地者冒着保本赔钱的买卖也不肯放弃土地,什么原因?没有出路,没有其它的生财之道。这应该是北方地区,由其是黑龙江农民如饥似渴种地的原因所在。

给你一条比种地更有保障的工作,有谁还会放着好日子不过,还在农地上操心费力的遭罪?当然有很多走出土地在城市混的相当不错的人都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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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农民都会有这个疑问,在过去农业补贴一直都是补贴给承包者,但现在国家已经提出了“三权分置”的政策,目的就是让土地的实际经营者可以享受到农业的补贴,让他们的种地积极性得以提高,也有利于农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让农业的现代化能够得以保证。


当然在实际的种地过程中,农业补贴到底补给谁并没有定论,因为国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但在大豆的种植补贴中,国家明确提出补贴是给实际的种植经营者,土地的承包者将不能享受到农业补贴。

当然还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流转合同 依据现在的三权分置政策,如果在承包土地的时候签订了流转合同,那就可以凭着流转合同申报农业补贴,这样一来农业补贴自然是发放给实际的经营者。这种现象多存在里种植大户领取的高效农田补贴,领取的农业补贴也比较高。


二、口头协议 如果农民外出打工,将地承包给村民种植,但因为都是小规模的种植。土地在承包的时候并没有签订流转合同,只是一个口头约定。这种情况下农业补贴则要看当地政府的规定和要求了。毕竟这些土地没有签订流转合同,“三权分置”政策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也可以补贴给实际种植者也可以补贴给承包者。

当然现在各地都已经规范实际承包的土地归谁所有,很多地方还是发放给承包者,但也有一些地方明确规定发放给种植者。但其实不管 补贴给谁,都不会影响到承包者的损失,因为他可以将租金提高,大家怎么看呢?


三农圈子


说实话,这个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那些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种地的人拿不到补贴,而土地的转租方即便是不下地也能拿到这些补贴的状况,至今也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整体来说,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土地实际种植者往往都是最受伤了,因为往往并非是他们获取这些国家补贴,而是由那些只拥有土地承包权却不去种地的农民所享有。

但是目前的状况是,不管如何,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总有各种办法来获取这笔补贴。

假如说,各地方出台政策,命令粮食补贴必须有土地种植者来领取,否则的话,补贴标准减半。在这样的情况下,拥有土地承包权的转包方还是有各种办法来抓取这部分本不应该由自己领取的补贴。


诸如辽宁省就出台过类似的政策,很多土地实际种植者欢呼雀跃起来,可到了现实生活中,依旧令人沮丧。虽然政策出台,偏向于把农业补贴确实发放给了土地的实际种植者,但是土地承包权所有者转手就把补贴金额加在来年的土地租金上面……

如何在不增加其无谓成本的基础上,让作为土地真正种植者的他们获取应有的补贴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否则,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开展难度将会很大。

在这个时候,土地流转过程中签署规范的合同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把农业补贴由谁来领取事先写在合同中,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粮油市场报


地主人:“土地在我名下,我是这块地的真正主人,农业补贴当然是我的,”

租地人:“地是你的不假,可你已经把土地承包给我了,实际种地的人是我,再说了,我每年已经付给你土地使用费了,补贴当然给我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真要上纲上线,其实补贴应该属于

实际经营者,也就是说补贴钱是属于实际种地人的(租地人)!



一,没地但是有承包合同,

没地:是指土地不是自己的,是从别人手里承包过来的,这种情况下只要有土地流转合同,那就可以用土地流转合同申请农业补贴!



二,没地没合同,

这种现象在农村是最常见的,大家都是左邻右舍,在承包土地流转时往往都是口头协议,没有土地流转合同,这种情况下遇到农业补贴归属问题时只能坐下来协商,要不然实际种地人就认倒霉,

综述,农民朋友们,为了自己切实利益着想,在土地流转时一定要签合同!

解答者/粮田,专注三农,服务三农!


天下粮田


流转合作四份,但补贴没有,我承包了一百多亩地,承包费是800元一亩,近俩年去年天气应响赔钱,今年小麦减产,又赔了,可听国家有补贴,对准我们这西承包户们,可到大队一问没有,光承包费就给我们压力大,今年我要想退地,下面的实体企业真难作起来,谁关你死活,时间一到要钱,种地想赚钱难,农民创业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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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出去的土地,补贴到底归谁是个难说清楚的事情。目前,大多数租出去的土地或者叫转包给别人的土地,补贴仍然归承包人所有。这是因为承包人与转包人私下约定。按道理,各种农业补贴都应该归转包人,他们才是粮食生产者,承载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目前只停留在理论阶段,具体实施还没有成功的经验。虽然城镇化、工业化使大批年轻人离开土地,但是,老龄化使很多在城市中打工,收入不高,年龄又偏大的人返乡,这些人有土地情结。并且农业机械化使耕种不再像以前那样费劲,我们当地接近七十岁的人仍有能力种田。土地的小块分割严重阻碍了转包进程,因为转包人没法耕作。有的农户土地撂荒照样拿补贴。



大老呆


根据三权分置的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利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也就是说,一切以合法承包权为主,相应的各种补贴也是土地承包方所享有,虽然租种人有经营权,但无法享有承包人的权利;租种人的经营权利益只是你经过科学种田发挥创造性提高产量所获得,承包人的承包权是不容否定的。

拥有经营权的租地方只能与土地承包权所有者协商租金利益的高低,如果觉得心里过不去这个坎,为什么我种地他拿补贴?你可以放弃经营权,或者与承包方协商利益的平衡点,一切尊重农民的意愿,你有选择的权利。

当然,随着三权分置的出现,一些矛盾也相继的显现出来,政府的初衷是土地的合理利用最大化,随着一些矛盾的突出,有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以扶持有经营权的人,以平衡承包权和经营权双方的利益,我们拭目以待!

我是老向,热爱农村生活,欢迎关注我交流更多的农村知识!


老向5901


当下的农业生产存在很多的弊端与矛盾,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未来的农业发展。土地零星散落难于耕种管理,农业保险发挥作用不大,农业种植补助难于有积极作用等。题主讨论的农业生产补助到底该给谁的问题其实是目前所有农业生产经营者时下最为关心的问题,到底补给谁也直接关系着农业能否良性发展。目前补贴给了田主是极度不合理的,因为农业生产利少风险大,还把种植补贴给了田主严重打击着实际土地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也是导致大片土地荒芜没人耕种管理的原因。既然是农业生产补贴,那么拿到该补贴一定得生产起来才对呀,可现实确是生产者无法拿到生产补助,荒田租田的主倒是在与农业生产没有半点干系的情况下享受国家补贴,这合理吗?所以希望国家尽快改革相关政策,让奋斗在土地上实实在在从事农业生产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真农人能享受到这项助农政策。





林边小舍


租出去的土地,国家的农业补贴是给租地的人还是地的主人?





国家种粮补贴是村委会按照各自承包的土地面积报上去的,补贴的钱也是打到个人银行卡上的,不是由村委会统一发放的,村委会没有支配种粮补贴的权力。



如果你觉得应该是种地的拿,可你又无法拿到这个钱,你可以从中降低租金。如果你认为应该是承包户拿,那也就不必说了,租金商定就成。准确的说,国家粮补是补贴承包户的,承包户可以将土地流转,而国家农机补贴是补贴给种植人的。

你们那里流转土地,国家粮补是种地的人拿,还是土地承承包户拿?欢迎大家一起都来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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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正红


国家的补贴给谁也一样,因为,地的主人和租地的人,两者是自主自愿,互相协商的价格,政府没有权力干涉。所以,你把补贴给租地的人,租金就高了。反之,补贴给地的主人,租金就低了。反正是一样。有些人,甚至是专家们,瞎吵吵,说补贴应该给种地的人,表面看有道理,实际上一点用没有。这些人脱离实际,纸上谈兵,被人民群众非常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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