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秦皇島超市殺人事件」,你覺得是老人變壞活該?還是怪三觀不正的賣瓜老闆?

路過他呢


秦皇島超市殺人事件,一案三死,當事雙方雙雙身亡,真是悲劇啊!一個西瓜害死了那3條人命,這個事件是被害夫妻活該,還是怪賣瓜老闆?其實兇手(賣瓜男)並非這個超市的老闆,是打工的,專門給超市上貨,偶爾幫助超市賣西瓜(或其他商品),這個賣瓜男實在是太冤啊,因老倆口吃了這家超市的西瓜,說鬧肚子,非要賣瓜男賠償1萬元,作為一個打工仔賠得起一萬元嗎?他實在是走投無路之時選擇捅殺老倆口,自己也選擇了跳河自殺,這個事件為什麼會發生到這種地步?

老倆口聲稱吃了這家超市的西瓜鬧肚子,就找到這家超市裡的這個賣瓜男,要他賠償1萬元,一開始賣瓜男承認賠30元,可是老倆口怎麼也不幹,無奈,男子又承認賠償300元,可老夫老妻還是不幹,非要1萬不可,如果不給他們1萬元,就天天來超市,要罵49天,出事那天據說是老夫妻謾罵那個男子的第5天,本來那天罵過了一次,老倆口走了又返回罵第二次,作為一個超市開門做生意,怎麼經得起他們無理取鬧,還要不要開門賺錢了,現在的實體店本身生意就難做,關鍵是那個中年男子只是一個打工的,賠償300元已經是很冤枉,關鍵老倆口鬧肚子是不是他賣的瓜出的問題,還沒有定論,平白無故被訛1萬元,1萬元對打工仔來不是小數目,如果不賠,天天來罵,相信忍耐性極強的人也受不了,於是那個男子選擇持刀捅殺那對夫妻。

不作死不會死,那對老夫妻,倚老賣老,咄咄逼人,要訛詐1萬元才放手,豈不是加快作死的節奏,他倆天天來罵,難道就一點都不體諒他人難處,難道就一點都理解他人的感受,老倆口被殺也是咄咄逼人的結果,怪就怪老兩口太過於不理解他人,沒有一點同情心,老兩口倚老賣老敲詐勒索,讓賣瓜男走投無路的結果。

作為賣瓜男選擇捅殺老倆口的行為是極其不理智,賣瓜男上有老,下有小,今年據才46歲,正是家中的頂樑柱,因為一個西瓜,殺害了老倆口是不值得的,自己也畏罪跳河自殺,選擇持刀殺人前難道就沒有考慮後果嗎?



舞動人生124


凡事都有限度,現在的社會誰都有很大的壓力,何必做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賣瓜人不是剛開始爭執就提刀殺人,並且提出賠償300以示讓步,老人就是認定了你不敢把我怎樣,碰我一下我讓你傾家蕩產,有了這種想法,所以提出1萬的賠償,我覺得過分了,尊老愛幼是美德,但往往有些人覺的這就是特權,任意妄為,結果三條人命兩個家庭毀了,凡事給人留點餘地,也不至於把自己逼上死路。近期這種事情多,砍人被反殺的龍哥,不依不饒謾罵的老人被捅死,勒死監工逃出傳銷的張某,百姓心中自有定數,可是卻深深拷問著"法"在定奪是非對錯是是否是人性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了多少校園暴力的施暴者


denines


中國社會上的人現在大部分比較浮躁,自然也有些人生活壓力挺大的,壓力大了,又總是受到欺負,就很有可能做出瘋狂的舉動。​[圖片] 事件中這一對老夫妻不是第一次罵這個小夥子了,而是很多次了,這次罵了一次後還不癮,又返回來罵第二次,這次小夥子實在忍受不了就拿著刀子追了出去,先捅到了老頭,然後捅了老太太一刀,最後繼續拿刀子捅老頭,捅了有好幾刀吧,旁邊有一個推著自行車過路的大爺看到了這一幕,就去拉這個捅人的小夥子,也沒拉住,幸好這個小夥子還比較理性的,沒有捅過路的大爺,這兩夫妻我只能說不作死就不會死。

如果說這個老人在罵了第一次後離開了,當天可能都相安無事,以後不好說,因為這兩個老人不依不饒,沒有打算放過這個買菜的小夥子的意思,那麼以後也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那天又返回來罵小夥第二次,這次小夥子再也忍不住了,拿著刀就衝上去了,最後兩老人被捅死了,壞人變老的確實不少啊,倚老賣老,還經常上新聞,所以挺同情這個小夥子的,但是殺人了還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太沖動了也不是好事!


湖南曉林搞野


這個問題,不能說明他們素質不好,而是都在氣頭上,老闆覺得他們是鬧事,老人覺得他們沒有良心,如果他們能互相體諒一下對方或許心態會改變很多,比如小夥子起早貪晚也不容易,老人孤獨相伴,兒女不在,年紀大了對生命還是很看中的!就是沒有一箇中間人起到引導作用,使事態發展越來越糟糕。最後各自不顧後果。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蹄。心放寬點也就海闊天空!


A張銀156623067


你一個打工的,逞什麼強,出事了你找你的老闆來解決就可以了,你那麼衝動搞什麼,工作重要還是你的家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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