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軍區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深入推進人民防空改革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經省政府同意,每年9月18日為防空警報試鳴日,全省統一組織防空警報試鳴。
為保證試鳴活動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報鳴放的時間與信號:
10時整至10時03分鳴放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為一個週期,持續3分鐘);10時08分至10時11分鳴放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為一個週期,持續3分鐘);10時16分至10時19分鳴放解除警報(長鳴3分鐘)。
二、防空警報試鳴期間,各市、縣(市、區)民防部門將組織防空疏散演練。
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人民群眾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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