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規定犯拐賣兒童罪者沒有其它刑罰,一律死刑,你覺得如何?

福布斯擂瘋


拐賣兒童犯罪對受害家庭造成的創傷是難以估量的,很多家庭因為孩子被拐走,家長就把所有精力用在了尋找孩子上,還要忍受巨大的心理折磨,甚至還有人受不了壓力選擇輕生,真正的是家破人亡。

所以大家才對人販子恨之入骨,想要殺之而後快。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拐賣兒童罪一律死刑,恐怕也很難遏制犯罪分子的猖獗。

有需求就有市場,有足夠的金錢誘惑,就會有人選擇鋌而走險。

個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做出改進:

1,對待拐賣兒童行為,應該施行“買賣同罪”,從嚴從重處罰。增加買賣雙方的犯罪成本,特別是讓買家同賣家一樣承擔嚴重後果,他們就會減少需求,進而減少此類現象的發生。

2,增加孩子入戶的門檻,現在基本已經可以做到這點。要求孩子和父母的DNA必須匹配才能入戶,這樣就能大幅度減少拐賣兒童的犯罪。

3,制定更加合理的舉報和獎勵機制,鼓勵更多人參與到揭發犯罪拯救被拐兒童的隊伍中,讓那些人販子真正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4,經查證或查實的多次拐賣兒童的罪犯,可施行無期或死刑等從重從嚴的處罰,這樣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當然,上面僅僅是一家之言,肯定還有不合理的地方,歡迎大家拍磚指正。


夜雨如書


這段時間要求嚴懲人販子的呼聲很高。深思熟慮之後,也來談談個人的一點觀點。

就拐賣婦女兒童這件事,其實離我並不算遠。我身邊的人之中,就有在南京車站差點被拐走的,這一說已經是幾十年前。年輕媽媽帶著五六歲的孩子走親戚,臨上車之前,媽媽去了趟廁所,就讓孩子站在廁所洗手的地方等一下。這時候,有一箇中年婦女過來抱住他,就往廁所外走。好在看廁所的大娘對這個孩子很有印象,因為孩子小時候體弱多病,農村人就給剃了個長壽頭,後面留了個百歲辮子。媽媽抱他進女廁所的時候,向看廁所的大娘買過幾張如廁紙,孩子乖巧地叫過奶奶,所以大娘印象非常深。一見不是孩子媽媽抱著孩子,大娘就質問,並跑出來攔住那個中年婦女不讓走。門口一嚷嚷,孩子媽媽褲子都沒有提好就趕緊跑出來了,中年婦女一看有人攔住她,就一個勁地誇孩子可愛,只是想抱抱,放下孩子就跑了。當時孩子媽媽後怕得都給看廁所大娘跪下了,如果不是好心人攔住,一旦被人販子帶上車,天南海北到哪裡找去。

這個男孩不是別人,是我姐夫。

人販子這種惡劣行當,古來有之。起初,是勞力的缺乏,後來因為中國人風俗陋習“無後為大”,無論是婦女還是孩子,買的起初目的都是延續香火。

建立新中國後,法律對於販賣人口的定罪量刑有過多次修改,時至今日,對待販賣人口只要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依然少有適用死刑的。其考量,其一是“延續香火,無後為大”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在全國,特別是落後的農村地區買賣孩子婦女現象是不公開的秘密,這和起初農村人法律意識淡薄有很大關係。再一個就是預防重刑之下出現傷害拐賣對象,特別是嬰幼兒在運輸途中,人販子一旦註定重刑,會作出毀屍滅跡不可挽回的罪行。還有就是買方的態度。“寧可玉碎不求瓦全”心態,對今後的解救造成不可估計的後果。

個人覺得,這些顧慮已經無法適應當今社會的需要。此法律需要進行修改,對販賣人口的行為應該上升到重刑、死刑的懲罰。

現在一個孩子對於一個家庭的意義,發生了變化。以前孩子多,生活條件差,夭折的,丟了,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是痛苦,但好在孩子眾多,對於養育孩子的年輕父母心靈上稍有安慰。如今,獨生子女佔了多數,一個孩子意味著整個家庭的希望,特別是後來提倡晚婚晚育,孩子所謂得來不易,一旦被人拐賣,夫妻雙方又錯過了生育年齡段,其危害可想而知。

從法律角度來說,現在中國文盲率很低了,加之現在廣播電視網絡的普及,對於人口販賣的法律宣傳可謂“無孔不入”,不能再次以“法盲”“無意傷害”的標籤提供減輕懲罰的要素。

在拐賣婦女的問題上,很多人販子已經超出了原來的“生兒育女、延續香火”的封建思想,完全是一種趨利害人心理,更有極端的人販子將拐來的婦女兒童,傷害致殘,沿街乞討,逼良為娼,供其揮霍。

個人認為,應該對人口販子予以重刑,最高適用死刑的範圍需要放寬,加大對累犯、造成被拐對象身心傷害的人販子嚴懲力度。

對買方市場,如果是累犯、中間人之類,特別對婦女直接傷害的,也應當加重加寬懲罰力度,絕不能再以罰款了事。傷害婦女問題上,直接適用強姦罪最高懲罰罪行論處。家庭成員知瞞不報,也當追究刑事責任。以此震懾買方市場。

販賣人口,應該重於販賣毒品。

孩子是整個家庭的全部,是未來,是希望。

嚴懲人口買賣,勢在必行!





來自水泊不是梁山


拐賣兒童、買兒童的都應該重判,死刑可以有效震懾犯罪分子,至少應該判無期不能減刑!

拐賣人口沒人性,喪盡天良,所以判死刑相信有正義感的人都會支持;買婦女兒童的人也不能不被追責,如果沒有非法需求,何來販賣?所以一併嚴處很公平。

成家立業、結婚生子、傳宗接代是國人的傳統思想理念;婚禮上也少不了親戚朋友們“早生貴子”這句祝福語,所以結婚之後早點孕育下一代是老一輩的期望與希望,也成了年輕夫婦的大任。絕大多數婚姻家庭都在兩三年之內喜添人口,因工作或者特殊原因晚育的只是個例。但是也有少數患先天性不孕不育又無法做人工授孕的家庭,或者重男輕女思想嚴重者沒生男孩又想要男孩者,其中有一部分人打起歪主意,就和人販子勾結達成無恥的買賣兒童協議。

如果確實無法孕育孩子又特別想要孩子的,除了人工授孕,在福利院合法收養孩子也可以。販賣兒童謀暴利,買兒童法盲,所以都必須付出代價。





星151226


很多人以為有人販子的原因是因為懲處不夠嚴重,其實有人販子的原因,最根本的是因為其他兩點。

  • 第一,是因為有人買,有需求就有市場,只要價夠高,就總是會有人為了錢去以身涉險,這個和販毒一樣
  • 第二,是因為被抓的概率還不夠高,我們假設一率都判死刑,但是十個人販子被抓的有多少個呢?

很多人販子不是不怕坐牢,不怕死,是僥倖心理很重,總覺得自己不會被抓到,事實上我相信的確目前由於人販子太多,是很多人都沒被抓到。

所以以上兩點,才是遏止人販子最最基本的原因,尤其應該積極打擊買方市場,不要重年輕女,非要買個別人家男嬰,生不出來,也可以按照正規程序領養。

我國棄嬰每年其實很多,領養手續雖然複雜,但是至少以後你孩子上戶口等系列問題會沒有阻礙。

目前我國對於買嬰兒的這方,懲處並不嚴重

相關罪名是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但是該罪僅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如果婦女自願留下,還不追究刑事責任,孩子只要不虐待,救孩子的時候不阻礙可以從輕處罰。

也就是說對於買孩子的人來說其實犯罪成本並不高。


更何況不少地區,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知道還有人買的,也不會有人為此去報警。

甚至一些村莊,還會集體配合阻礙執法。所以除了加大對人販子的打擊以外。其實買方也應該重處。

也許只有這樣,才能壓制一群人花重金去找人販子買別人的孩子。


廖彩琳律師


倘若如此規定,的確很簡單,也很解氣,但有失公平!



拐賣兒童中有各種不同的情況。

1、對於那種拐賣兒童,然後故意弄殘的行為,應該一律處以死刑,哪怕千刀萬剮都不解恨!

2、對於那些拐賣正常兒童,買到其他地方的,導致家庭悲劇的,應該處以無期徒刑和死刑。



3、而對於有些父母嫌棄虐待或有意賣掉的孩子,對於此類人販子,我們覺得可以適當減輕處罰。

4、同時,對於拐賣數量也應該區別對待,總不能賣一個和賣20個一樣的都槍斃吧。

之所以有如此呼聲,的確是拐賣兒童屢禁不止,讓有孩子的家庭沒有安全感。也因為人販子喪盡天良,應該嚴懲!



但是,任何的法律不能都圖簡單了事,在“以人為本”的今天,那種一殺了事的做法,肯定不可能實行。大家說呢?


文軒閣


我認為販賣兒童就應該判死刑,雖然不能完全杜絕人販子販賣兒童,但絕對有強悍的震懾力,至少會讓人販子有所收斂,不會像現在這樣猖狂。現在刑法對於人販子而言,懲罰太輕了。即使被抓住,判個幾年,然後減刑,少的可能一兩年就出來了。出來後,重操舊業的不在少數,畢竟一兩年的刑期和販賣兒童的暴利相比,後者可能更具有吸引力。

對於人販子而言,坐牢只是失去了幾年的自由,可是對於一個失去孩子的家庭而言,整個家就算沒了。從各種報道和新聞中經常看到

,因為失去了孩子,父母一夜白頭,放棄工作家人,滿世界尋找孩子。更有甚者,因尋不到孩子鬱鬱而終,家破人亡。有些被販賣的孩子,並不是被賣去給別人家做孩子,而是被人為弄殘,討錢要飯。傳說更有直接被害死了,買賣器官的。

人販子的這些罪行令人髮指,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啊。所以,我認為販賣兒童必須判死刑!


成長145816976


大家有一個誤區,認為拐賣兒童罪沒有死刑,實際這是錯誤的,該罪最高是可以判處死刑的,只不過有其特定限制條件,法律也是根據情節輕重來作出刑罰的。但是如果對此罪一律定為死刑,我沒有意見,甚至可以說是舉雙手贊成!

拐賣兒童事件如此高發,為什麼?原因無非有二:一是因為有需求,二是因為有利可圖。我想只要對症下藥,完全可以減少甚至杜絕拐賣兒童案件的發生。

需求是什麼?當然是買家,那些沒有子女的家庭,或者重男輕女比較嚴重的一些地區,對兒童的需求量都非常大,而且不惜重金求得一男半女,在巨大利益誘惑之下,一些犯罪分子就鋌而走險,實施骯髒罪惡的拐賣兒童犯罪,獲取巨大的利益!

如果先斬斷收買兒童的這隻黑手,切掉拐賣兒童的最後一環,因為無利可圖,犯罪分子也就不打兒童的主意了。那如何才能切斷這隻黑手呢,那就是買賣同罰,收買兒童的和拐賣兒童的,都是同樣的量刑起點,那就是死刑!一些收買兒童的人家,家境都還不錯,我想斷不至於連命都不要吧!

另一方面,加大懲處的力度,拐賣兒童,只要逮住就是死刑,也可以對犯罪分子形成震懾力,讓其考慮一下犯罪的成本,形成不敢拐、不能拐、不想拐的壓倒性態勢!

此外,我建議就像禁毒一樣,禁拐也要組建專門的隊伍,我相信多管齊下,一定可以遏制住拐賣兒童的不良態勢,讓所有孩子都能在父母身邊健康長大!


打虎拍蠅


刑罰的種類這都是表面問題,關鍵還是根本。

拐賣兒童犯罪的出現,根本上還是因為有買方市場需求。如果沒有人買,何來拐賣呢??

拐賣一方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獲取非法利益。至於買家的目的,可能就比較多樣。但是報道出來的絕大部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案例,都是家庭沒有生育孩子,特別是沒有生育男孩子。這樣的家庭為什麼要買別人的孩子呢??這裡就涉及一箇中國特有的話題——養老。過去大多數人,尤其是農村人的養老模式都是養兒防老。養老產生養兒防老心理的原因,是我們國家的養老問題基本上大多數都是自己解決,就是下一代贍養老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途徑。這就需要孩子,有能力的自己生,沒生育能力的可能要違法收買,買方市場出現,導致賣方犯罪行為出現。

如果我們的養老體系像北歐英美國家那樣健全完善的話,老有所養,那麼我想養兒防老的意識會淡化很多。這樣的話,收買兒童的需求會小很多,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自然而然就會少很多。現在農村養老體系比以前好一些,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也沒有以前那麼猖獗了就是明顯的進步。

當然人性本惡,不排除一些買賣人體器官或者致殘兒童偽裝成乞丐進行乞討的犯罪分子,這樣的犯罪分子如何處罰都不為過。

刑罰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方案也不是最好方案,任何問題都要透過現象看本質。題主的問題,根本上來講,涉及到社會學,以及國家治理等等深層次的問題了,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或者刑罰處罰就能完全解決的了的。


此木非柴SK


我不支持死刑。

我想好多人都沒有搞清楚,死刑從來就沒有震懾住任何為非作歹的人。

拐賣兒童這件事,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但是這都是治標不治本的下策,從古至今,只有在現代才有廢除死刑的說法,那為非作歹的人,是比從前的人多了呢,還是少了呢?其實有沒有死刑,都沒有真正的震懾住任何人,該犯死罪的還是在犯,不該犯死罪的還在好好過日子。

我認為最根本的解決辦法是,把所有產業都納入法律的管理之下,甚至包括販毒。二戰結束後的西德,美國大兵違規和德國人做起了買賣,美國軍方知道後,直接光明正大的開門做生意,為啥?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禁止這件事的法令發出去,其實就是個屁,你禁得了嗎?與其天天玩貓爪老鼠的遊戲,不如直接加入他們,把一切都合法,然後更好的去管理。

拐賣兒童這件事,我不支持死刑,一個母親的眼淚滴到另外一個母親的眼裡,這樣,公平和正義就實現了嗎?拐賣兒童的人不是不知道被抓住的嚴重性,和酒駕一樣,僥倖心理讓他們為了豐厚的利益去一次次鋌而走險,法律敢打包票每個拐賣兒童案都會告破?我不懷疑法律的嚴肅和公正,但是法律從來都不是萬能的。如果國家有相關的機構可以合法的轉讓兒童的撫養權,對於沒有撫養能力的或者孤兒以及棄嬰,都有正規的渠道去讓別人領養或者在監管下交易,說白了就是合法買賣兒童,一切都走正規程序,那需要領養的家庭還會冒著風險去人販子手裡買?沒有了需求,哪裡來的市場?人販子沒市場,他何必冒風險去拐賣?不為錢財,就為拐賣為樂趣的人販子,我目前沒聽說過。

所以我覺得,死刑可以在兒童撫養權合法轉讓的基礎上使用效果會最好,但絕對不是現在在現有法律基礎上使用,因為效果真不怎麼滴。


遛狗上高速


我舉雙手贊成!支持拐賣兒童罪一律死刑!


一個家庭撫養一個孩子是多麼的不容易,可惡的人販子為了錢,不惜破壞一個家庭的幸福,使一個家庭變得家破人亡,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樣的做法是在令人髮指,下面用一個真實的案例告訴大家我為什麼支持死刑!

附近小鎮上有一對夫妻,做五金生意,平時比較忙沒有時間去管兩個孩子,就讓七歲的姐姐領著四歲的弟弟,在五金門市的空地上玩耍,姐姐要去上廁所,就讓四歲的弟弟獨自一個人在空地上玩耍,姐姐上廁所回來時,發現弟弟已經不見了,就急忙的告訴父母,父母來時已經晚了。



從監控上看,兩個中年男子開著一輛麵包車,停在了獨自玩耍的小男孩身邊,一位男子打量著四周,另一位男子從手中拿出什麼東西給小男孩看,小男孩看了之後很快就和他們一起上了車,車便飛馳的消失在了監控中!


孩子丟了的這對父母也無心在經營手上的生意,他們關了店,踏上了尋找孩子的征程,一有孩子的消息,不管多遠,這對父母都要去證實,可是每一次都是懷著希望而去,卻都是帶著失望而歸,很快孩子的母親經受不了,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打擊,漸漸的精神出現了問題,嘴裡整天唸叨這小男孩的小名,看到年齡差不多的孩子,就當成自己的孩子,無奈家人只好把她送精神病院治療。

小男孩的父親把女孩託付給自己的父母,便又踏上了尋找兒子的征程,一次次的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讓這位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也無法承受這樣的悲痛!晚上經常眼睛一閉就出現兒子叫爸爸的畫面,導致男子很多天都無法入睡,好心人又為他提供了一個線索,三百公里之外的一個地方,有個男孩很符合自己兒子的特徵,於是他連夜驅車前往,在途中因為疲勞駕駛,不幸追尾大貨車導致當場死亡!



一個好好的家庭被人販子弄的支離破碎,死的死,瘋的瘋,還留下了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女孩,大家說說人販子到底該不該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