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名投資者向ST岩石索賠2800萬 獲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匹凸匹已更名為ST岩石(600696),但公司的麻煩並未消除。在名稱還是匹凸匹期間,公司虛假陳述所引發的後遺症還在不斷爆發。9月4日,數十名投資者以虛假陳述為由將更名後的上市公司告到法院,案件被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受理。

“此次起訴的案件共計61例,涉及起訴金額約2800萬元,上海金融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投資者代理人、上海創遠律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峰律師介紹,原告此次起訴認為,該公司案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15年5月11日,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7年2月23日。原告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到揭露日之間購買了公司股票,並在虛假陳述揭露日以後賣出或持有公司股票,原告遭受的投資損失與被告虛假陳述行為之間具有法定因果關係。

據瞭解,此次投資者提起索賠的主要證據為證監會此前對公司做出的行政處罰。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2015年5月11日,當時的匹凸匹發佈《多倫股份: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等多份公告,披露擬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擬將公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的經營範圍變更為“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金融許可業務除外);金融軟件研發和維護;互聯網信息技術開發及服務……;提供金融中介服務”。披露匹凸匹獲得控股股東多倫投資(香港)有限公司的承諾,獲得www.p2p.com的域名使用權。

證監會認為,匹凸匹公司名稱的變更,與公司主營業務、經營特點無任何關聯,誤導投資者對公司情況的認知。在無任何金融服務業務的情況下,公司一方面在相關公告中如實陳述了匹凸匹尚無金融服務業務的實際情況,規避法律紅線,但另一方面,又利用社會公眾,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對公司名稱的高度關注,違背公司命名的相關規定,在變更後的公司全稱中不僅使用了“金融信息服務”的字樣,還使用了與熱門概念“P2P”發音高度接近的“匹凸匹”字樣,誤導投資者對公司現有經營範圍、主要經營業務產生錯誤認知,故對匹凸匹等作出頂格行政處罰。

據許峰介紹,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都曾受理過公司投資者索賠案,因為上海金融法院於八月下旬掛牌成立並運營,根據相關規定,未來匹凸匹投資者索賠將均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並審理。

事實上在今年六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針對相關投資者提起的索賠作出判決,ST岩石2018年半年報披露,法院判決其向三位投資者賠償4.44萬元。

許峰認為,雖然判決存在爭議,但實際法院還是判決了投資者勝訴,如果投資者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2月23日期間買入公司股票,並於2017年2月23日後仍持有或賣出股票造成損失,目前還可以繼續提起索賠。

此外許峰提示,公司在2016年也曾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該次處罰也引發了不少投資者起訴,甚至上海法院已有兩審投資者勝訴的判決先例,如果投資者在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間買入公司股票,並且在2015年4月15日之後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股票,目前也可發起索賠,獲賠概率極大。

61名投资者向ST岩石索赔2800万 获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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