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正義的律師要如犯人同罪?

人在外鄉心在家




不能將律師對案件的預判作為其是否正義,這不合理。難道法官判錯案就如罪犯無異?

律師正義不正義與其預判預斷案件的準確性沒有關係,只能說明律師對案情不瞭解,或者律師對法律條文的理解有限。

當然也有律師以贏利為目的,無視法律法規的限制,對委託人進行訛詐和恐嚇。從而達到委託人就範,達到其利益最大化。這種現象屬於不正義不正氣的律師所為,一經發現,必須制止!


但是大多數律師都會認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這在他選擇學習法律專業的那刻起,就曾發誓過。

但是在工作和實踐中,有些律師確實在利益的誘惑下變得貪婪無度。他們會與委託人的對方當事人勾結合夥,進行利益輸送,讓委託人合法權益受損。

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律師,這種現象在司法實踐中層出不窮。其危害性非常嚴重,影響極其惡劣。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Nick金虎


從這一事件的發展到終結,可以讓人們大快人心。因為正義,正氣得到了伸張。

但是如同北京周律師這樣,不敢或許說不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大有人在,肆意顛倒是非,喪失起碼的正義感與良知,置法律於不顧,未經勘查,先作定論,與當年南京那位”沒有撞人,你為何要扶”極其相似,國人不會忘記由於南京那位的“言詞一出”導致後來老人跌倒無人【敢】扶之事至今仍在困擾著國民的道德倫理觀……

假如崑山事件如了周律師的願,後果將是惡人越發囂張跋扈,受欺負者再無【防衛】可言,因為象周律師一樣可以先定論為【防衛過當】【故意傷害】之類……

雖然有人說沒有正義感的【律師】與罪犯無異,話雖有些偏激,但是【沒有正義感的律師,確實也不配進入律師行業】這是肯定的無疑的!





楊老帥


強烈要求吊銷周姓律師的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證書!一輩子不得從事司法行業!這樣的人是有悖社會人道,妖言惑眾!褻瀆法律!與人民為敵!於正義不顧!根本沒資格從事神聖的司法行業!無論是對老百姓還是司法機關還是對法律法規還是對事件事實都是歪曲加惡劣的破壞!有尋釁滋事的惡劣社會影響!


用戶58726466659


崑山法院丶檢察院、公安好樣的。不過這下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的周保民(周垃圾)的不當言論就不好過了,他的言論是反正常邏輯思維的,黑白顛倒的、不正義的、思想是扭曲的、在社會上引起公憤,這樣的律師是社會的毒瘤、人渣、是律師界的敗類。所以建議律師界清除這樣的人渣,還社會一片良好風氣的淨土


凸凹aa小夜曲


周保民律師出來走兩步!早給你說了,你將律師資格不保。吸取教訓,別裝眼睛瞎,我們生產隊的養豬大爺看了視頻都知道電動車哥是正當防衛!就你律師第一時間說是故意傷害人致死!你是買的律師資格證吧,哪裡買的,我去給養豬的大爺買一個。


a1075


我只能說周律師是沒有道德的律師,

好歹也讀了那麼多年的書。法律知識絕對比我們強。

可是,不分善惡,顛倒黑白,是非不分。這就是我的評價,誰勸也沒用。


挖煤的後裔


周驢屎就是專為罪犯開託的害群之馬?沒人性,沒正義,沒立場,如同罪犯幫兇,它的正義與法律知識及人之情理,連幼兒園孩子的智商都不如,應該開除律師隊伍,讓有正義感的人充實隊伍!周驢屎不服可以象龍屎一樣出來亮亮??我預側推斷投訴的假醫托代言人廣告,十幾次,無一失言,推理的社會案件及事件無一落空,包括這次崑山案?只要心中正義在,智商會無窮無盡!願網友支持!!!


天馬怪聖


1.周律師在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2.周律師拿了人家錢要為人家辦事。

3.周律師也許本身就不正,昧著良心做事。

4.周律師也許和寶馬男有某些關係吧。

5周律師也許想趁這次事件想讓自己火一把。

以上是本人的看法


張府堂口


這是什麼觀點?簡直就是無理取鬧不合邏輯嘛!真要這麼定義誰還敢替犯罪嫌疑人辯護?辯護制度可以有效的避免冤案錯案的發生,也多少能避免法律被當權者濫用,維護法律的尊嚴,實現公平、公正的最大化!

首先律師是一份職業,有它特定的職業操守。誰都不可能胡來,不然還怎麼在這個圈子裡混?往後誰還會請他為自己辯護!退一萬步講律師只要不違反法律,不管怎麼做都是出於為自己僱主利益的最大化!,這不僅無可厚非也是必須要做的。又怎麼能以律師沒有正義感而同嫌犯同罪呢?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社會需要道德和法律的雙重約束。對一些毫無正義感的律師我們只能譴責,對於顛倒黑白滿嘴噴糞的律師我們也可以群起而攻之,但只要人家沒有違法就不能認定他是壞人,如果犯法自然有法律去制裁!道德有約束性但沒有強制性,法律不僅有約束性還帶有強制性!這是法律特有的屬性,構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一直是國家法律部門努力的方向!!


單純70452838


周姓,第一他沒有完全掌握當時的現場的完全信息,就在網絡上大放厥詞,有悖於律師,法律的專業特點,嚴瑾。用胡說八道來博得眼球,第二法律專業知識太差,現在是網絡時代,任何事情只要輕輕一點基本上就明白大概了。他卻作為一個律師說出與法條相差太遠的意見,哪裡像是學過法律的。綜上所述這個人不配作為中國的律師,尤其在北京豈能容得這樣無道德,無職業操守,無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從事律師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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