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敗德國隊孫興慜都不能免除服兵役,拿到亞運冠軍卻可以,難道亞運冠軍比擊敗德國隊更重要嗎?

運動傳奇


這與比賽的重要性無關,而是與規矩二字有關。從含金量上來看,當然是韓國隊在世界盃小組賽中戰勝德國隊更有含金量。但韓國從未有過“世界盃戰勝世界強隊免除兵役”的條款,但有“亞運會金牌”免除兵役的條款,所以規矩不能破。

講規矩,是每一個行業欣欣向榮的基礎。如果沒有規矩,今天可以為他破例,明天可以讓他搞特殊,一定搞不好這個行業。這也是中國某些行業與韓國的差距所在,要正視這個差距和不足。

2012年的時候,為了支持國內球隊打亞冠,中國足協特許參加亞冠的球隊可以註冊7名外援。可是當時除了廣州恆大外,其他參加亞冠的中超球隊已經全部被淘汰出局,相當於中國足協變向為廣州恆大出了一個特許政策。

與韓國人相比,這就是典型的沒規矩。可以隨時隨地,因為某種原因對某些人開綠燈,這就是沒規矩。

所謂規矩,就是定下了就不輕易改變,就是不會為任何人開綠燈。這兩點,恰恰是中國足球最需要的。聯賽規則、判罰尺度經常性改變,某些球隊和球員因為特殊原因可以被特許、特赦。這都是沒規矩。

為什麼韓國人沒有因為韓國男足在世界盃上戰勝了德國隊,就特許這支球隊的球員免除兵役?因為這是規矩!為什麼他們沒有對自己國家最厲害的球星孫興慜特許免除兵役?因為這是規矩!為什麼在韓國人那裡,亞運會比世界盃更重要?因為免除兵役是針對各行各業而言的,足球屬於體育行業,而奧運會和亞運會所有體育行業從業者免除兵役的機會,他們不會只針對足球運動員提出特例,這也是規矩!


小狼聊體育



既然是韓國政府制定的規則,我想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韓國法律關於服兵役的條款非常苛刻,具有本國國籍、年齡在20—30週歲之間的公民必須無條件服從兵役制度,身體有疾病或者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者才能例外。具體到體育賽事就是必須獲得奧運會獎牌或者亞運會金牌才能得到豁免,原來凡獲得世界圍棋大賽決賽權的棋手可以免除兵役的規定也於2009年被廢除,目前的韓國第一人樸廷桓是通過2010年亞運會圍棋的男子團體冠軍才得以倖免。

世界盃上能夠擊敗衛冕冠軍當然是個莫大的榮譽,他和獲得亞運會男足金牌同樣都能給韓國國民的自信心帶來極大的提升。但這畢竟只是一個偶然性的事件,比如現在的韓國和德國再踢上十場比賽,包括韓國在內的絕大多數球迷都不敢奢望他們的國家隊還能贏上一場。


說到底法律條款的制定必須明確清晰,不能含糊其辭。如果贏下德國就能確保國家隊成員免除兵役,那麼其他比賽的冷門能否做到一視同仁呢?比如韓國男排打進了世錦賽的決賽,再比如韓國羽毛球隊奪得蘇迪曼杯,這些體育項目的運動員是否應當同樣免除?當這種特例一再出現的時候,法律的權威性就將遇到極大的挑戰。

另外補充一點:其實韓國國內更為看重的是亞運會的這枚金牌。這從兩支球隊的待遇就能看得出來,結束世界盃賽事的國家隊回國時迎接他們的有部分極端球迷的謾罵和扔生雞蛋,而這支戰勝日本的國奧卻被這屆亞運會整體表現不佳的他們捧為國家的英雄!


怪獸小王


因為這是成文的規定,像足球一樣,在世界盃上擊敗一支強隊,影響力就超過拿一次亞洲冠軍,並且還能廣為體育迷所知的運動,只怕是沒有第二個。

當然了,特赦令也不是不能頒發,只是如果特赦令使用的太過頻繁,而且理由不充分,會開一個不好的頭,讓其他的運動員也搶著要特赦,像足球這種國民喜聞樂見的運動,大家自然知道韓國擊敗德國的意義,但是那些你不瞭解的運動裡的運動員們,就真的沒做過同等水平的壯舉嗎?只怕不一定吧,破了這種明文規定,麻煩還要接二連三地來呢。

哪怕是像2002年世界盃那樣拿到世界第四的壯舉,才能拿到特赦,也已經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了。擊敗德國就能拿到特赦,這個理由實在是不充分。

再者,2018年世界盃上的德國,並沒有那麼強大,儘管德國是上屆冠軍,但是就在世界盃上的表現看,被墨西哥擊敗,險些被瑞典逼平,已經說明了德國的狀態不是那麼好了,最後也沒有進入16強。

換個想法,如果韓國擊敗墨西哥和瑞典的話,會有人說應該給韓國特赦嗎?

一場比賽的勝負,實在是偶然性很大,而且韓國贏得也有運氣成分,並不能說韓國擊敗德國代表他們的實力,而且如果韓國的實力真的到了的話,是不會小組就被淘汰的。所以認成績,而不認一場戰績,這也是合理的標準。

何況,以韓國的水平,衝擊亞洲冠軍,本身也是個合理的追求,既不是沒有挑戰,也不是探囊取物,還能為國家贏得榮譽,這不是重要不重要的問題,而是你說的重要性,是很難用一個大家都認可的標準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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