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加減法」一起做契合民生期待

2018-09-01 09:53 | 北京青年報

个税“加减法”一起做契合民生期待

8月31日下午,備受社會關注的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後的新個稅法正式亮相。

個稅起徵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定,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從個稅立法1980年的個稅起徵點800元,到即將執行的個稅起徵點5000元,38年的個稅改革幾乎貫穿了改革開放的全過程。宏大的改革進程依然是進行時,個稅作為攸關個人切身利益的稅種,改革的每一步都能吸引民眾更多焦灼的目光。

根據《中國稅務年鑑》數據顯示,個稅收入結構中有6成左右來自工資、薪金所得。在名人大腕不斷浮現偷稅漏稅傳聞,以及資本創富者可以通過實體“避稅”的情勢下,工薪階層變成了最實在的納稅人,這對於繳納個稅的2800萬工薪階層而言,有些不公平。根據財政部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達11966億元,成為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後的第四大稅種。

減稅降費降成本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內容,給予市場主體的營改增累計減稅超過1.7萬億元,今年還有繼續減稅降費。市場主體要降成本,貢獻階層也要降低稅負,提高收入。在全球性降稅的外部環境以及消費力成為中國經濟主引擎的形勢下,個稅改革就具有多重意義。

現實而論,個稅改革一直是社會民生關切的熱點和焦點。每年“兩會”,從人大代表到政協委員,再到財政、稅務等部門以及各路媒體,紛紛建言建議。個稅改革的重點就是提高個稅起徵點,今年“兩會”的代表委員們建議的個稅起徵點版本大抵有三個:5000元、7000元、10000元。代表委員的建議未必一定符合個稅改革的精神,但也樸實地傳達了工薪階層的心聲,即在GDP和國家財稅收入逐年提升的形勢下,個稅起徵點提高是符合常識的應有之義。

雖然有專家認為個稅起徵點不是越高越好,因為調高個稅起徵點會讓高收入者獲益,但必須指出的是,相對於少數高收入群體,個稅起徵點提升,最大的獲益者依然是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因此,個稅改革固然承擔著調節收入的功能,但對高收入者進行稅收調節,應該通過完善的法定稅收體系去調節。如遺產稅、房地產稅等等,讓個稅充當收入調節器,只是涉及2800萬工薪階層,稅收調節收入公平的功能並不明顯。

個稅改革首先是公平,是讓工薪階層看得見的公平和拿得到的福祉。因此,個稅改革設計的確需要精算和平衡,尤其在收入檔次和稅率設計上需要充分醞釀,但是人們不太關注複雜的減除和稅率計算,工薪階層關注的是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后,自己能夠減輕多少稅負,即少繳多少個稅。

有人算過這樣的賬,以扣除五險一金後月入8000元為例,個稅起徵點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可節省150元,由此可見,減稅幅度還是挺大的。5000元這個起徵點也蘊含著豐富信息——意味著相當數量的工薪階層在起徵點以下而免除個稅。讓第四大稅的個稅降下來,就是減輕工薪階層的負擔,就能體現最大的公平。提高個稅起徵點走在了正確的道路上。

當然,本次個稅改革並不僅僅止於提高個稅起徵點,也在“做減法”,即多項支出可抵稅。今後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新個稅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不管如何,個稅“加減法”一起做,是契合民生期待的。

(原標題《個稅“加減法”一起做契合民生期待》,原作者張敬偉。編輯周宇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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