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檢之聲」廣陵「加減法」破解積案清理難題

廣檢之聲

「广检之声」广陵“加减法”破解积案清理难题

廣陵“加減法”破解積案清理難題

7月12日,隨著法槌落下,被告人艾某因犯盜竊罪被揚州市廣陵區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艾某是四年前一起盜竊案中漏網的共犯,本以為可以逃離法律的制裁,可沒想到,今年5月,廣陵區檢察院在積案清理工作中將他找了出來,並督促公安機關上網追逃。10多天後,艾某落網,受到了應有的制裁。這是廣陵檢察院積案清理的重要成果之一。今年以來,該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院積案清理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加減法”規則,在逐個排查消滅積案的同時,深挖訴訟監督線索,引導案件偵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長期以來,相關部門未就退查未重報和撤回未告知結果兩類案件結案標準達成統一認識,從而導致案件積存。為解決這一問題,該院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終止偵查、行政處罰、另行起訴”四種方式為清理完成標誌,為清理工作提供明確的標準。

清理期間,院案管部門對積存案件進行逐案梳理排查,篩選出疑點案件,督促相關部門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繫,監督公安機關作出撤案、終止偵查等終結性決定。同時,對梳理出來的疑點案件實行跟蹤監督,務求將訴訟監督貫穿於每一個環節。除艾某這類漏犯外,該院針對公安機關退查未重報或主動撤回的案件進行分析研判,符合移訴條件的案件,案管部門第一時間向業務部門發出跟蹤監督建議,要求業務部門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強證據。

今年以來,該院已監督公安機關撤案5件,督促終止偵查22人,督促移送審查起訴3人(其中1人已判決),追捕1人,有力提升了司法質態。

本文刊於《江蘇法制報》2018年08月30日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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