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爲鍛造政法鐵軍,貴州黔西南出台4個制度辦法

近日,貴州省黔西南州陸續出臺政法機關隊伍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政治督察實施辦法、政治輪訓實施辦法、容錯免責實施辦法等四個文件,深入推進政法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鍛造政法鐵軍。

「他山之石」为锻造政法铁军,贵州黔西南出台4个制度办法

《黔西南州政法機關隊伍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規範了政法隊伍建設狀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機制,明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其主要職能和工作方式,原則上採取每季度召開一次和遇緊急情況及時召開的形式溝通信息、分析情況、研究問題、提出意見、督促落實,進一步加強政法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切實形成推動隊伍建設的強大合力。

《黔西南州政法機關政治督察實施辦法(試行)》著眼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突出政治建警、政治強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加強黨內監督,明確了督察對象、內容和方式,將各級政法機關遵守黨規黨紀、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以及意識形態責任制等內容作為督察重點,採取按系統分級負責的原則,每兩年對基層政法機關進行一次全面督察,督察中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具體問題線索,按管理權限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對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規定並且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督促立即整改。

《黔西南州政法機關政治輪訓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輪訓對象、內容、方式和考核結果運用,將理想信念教育與政法業務知識有機融合,採取按系統分級分類的培訓模式,實現對全州政法幹警政治輪訓全覆蓋,確保每年參訓率不低於20%、人均培訓學時數不低於12天或96學時、每五年完成一次全體幹警輪訓的目標,有效增強幹警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

《黔西南州政法機關容錯免責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容錯免責應遵循的“鼓勵改革創新,把推進司法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等3條原則,將“在司法改革中,出於公心,積極探索創新,對現行制度規程有所突破,造成一定不良影響但事後及時補正的”等10種情形納入免責範疇,對符合“法律、法規、紀律沒有明令禁止”等6種條件的幹警進行免責,旨在保護、激發幹警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旗幟鮮明支持和鼓勵廣大幹部大膽幹事創業,對不謀私利、由於客觀原因犯錯誤的幹警及時甄別、寬容對待,避免“一棍子打死”,為想幹事、能幹事、幹實事的幹警營造良好的幹事創業氛圍。

此前,出臺了《黔西南州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從教育、管理和監督三個層面提出加強和改進政法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1個意見、4個制度辦法”,形成了黔西南州“1+4”政法隊伍管理制度體系,使政法隊伍管理有抓手、有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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