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紋身男致命傷害一刀是在砍刀第一次落地後還是逃向寶馬車後?你怎麼看?

財富課堂導師


崑山紋身男致命的一刀,是長刀落地後被防衛者奪去即刻反刺所造成,還是逃向寶馬車後被追砍才致命的?按照某些法律專家的意見,從正當防衛人的關鍵細節及特定情境來看,致命一刀的時段界定,對防衛是否過當、擔責程度有關聯,對防衛人在受驚時,防衛動作的連貫性無法自控,亦合於心理邏輯。

問題是,若寶馬車花臂男劉xx致命的一刀,是白衣男於xx追至車旁所砍,難道就防衛過當了嗎?若不是,是白衣男奪刀在手即刻反刺到要害,導致花臂男不治而死(法醫驗傷可查出),就界定為正當防衛,可不負刑事責任了,是這樣嗎?筆者在此需要補充一個觀點,即白衣男於xx連續追砍花臂男劉xx,無論致命的一刀時段之先後,作為行使特定防衛的白衣男,都應界定為正當防衛。因為花臂男當時正退向而不是逃向寶馬車旁,白衣男若不趁勢擊垮他,說不定其人又從車內拿出其它兇器(萬一有手槍呢?儘管案發偵查沒有,但不可預料的場景誰能保證,社會上有此種血的教訓),況且其車內還有其他人,是否為幫兇,而白衣男並不知道。

結論是白衣男於xx追砍危害人,從行為邏輯上推論,是處於一種被迫的情境,是一種特定情勢下的正當防衛,無論死者致命的細節如何,白衣男都不應負刑事責任。


東山雲谷


據說另外一位是他,大家看看,這受得傷也是不輕呀,要是寶馬男揮刀時候躲得不及時,或者沒有及時揀起掉到地上的砍刀,估計受傷或者死亡的就是他了吧,

不管怎麼樣,我覺得他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根本不存在防衛過當一說,另外今天看新聞有的還說車內還藏有土炮,還有槍,另外同車人毒品尿檢還是陽性,那麼就更加算是正當防衛了,寶馬男要是跑到車裡拿起了槍,肯定他就會受到更加厲害的侵害了!如果量刑的話,車裡有槍 肯定會放到考慮之內吧!

再有就是寶馬違章變道,違規在先,

仗著人多勢眾,根本沒把另外一個人當回事,車裡藏匿砍刀,還是違法行為!忒囂張,居然敢在鬧市砍人,根本就是藐視法律!的虧刀掉了!的虧有錄像!

希望正當防衛





黃大夫說


當時的情景是這樣子的!

電動車男:“沒事按什麼喇叭?嚇我一跳,我走我的道,你走你的路,你非往我這拐,開寶馬就牛逼啊。”

寶馬後座乘員下車:“你他媽的耳朵聾啊,是不是活膩歪了,趕緊讓道,否則我“大哥”下來揍你。”

寶馬乘員女也下車,勸電動車男,“你快讓讓吧,我們著急去歌廳呢,他們喝多了,最好不要惹他們。”

紋身駕駛哥在車裡等一會,看到事情還沒解決。心說我這兄弟真他媽的慫,這麼點破事半天搞不定,直接幹他不就完了唄。

紋身駕駛哥下了車,對寶馬乘員說,“看看大哥是怎麼辦事的!”,寶馬乘員“大哥,算了吧,反正他已經讓開了。咱們喝了酒,不要惹事了,一會警察來了,麻煩”。紋身哥一瞪眼,“老子在崑山怕過誰?警察算個鳥!”甩開寶馬乘員男,直接上去就開打。

一頓拳腳後,紋身哥感覺今天不在狀態啊,雖然電動車男沒有怎麼的還手,可是感覺他不怎麼疼呢!,這還能行?絕不能在兄弟面前丟臉!對了,老子車上有大刀,得給這傻逼點顏色看看! 於是,他又回車拿出砍刀。

電動車男一看,“你打了我這麼多下,我沒有還手,你還拿著刀來了,還有沒有王法了!老子今天跟你拼了。媳婦,孩子,保佑老爸吧!”

一個進攻,一個招架了幾個回合,紋身哥酒喝多了,突然,一個踉蹌,紋身哥的刀滑落地上了,心想,這貨力氣真大,他媽的不要命了,玩真的呀。電動車男,趕緊撿起砍刀,揮舞起來。

紋身哥還沒反應過來,肩上早中一刀,“靠!真疼啊!”肚子又挨一刀,“啊,不行回車上,車上還有槍,我要拿槍打死他狗日的,敢砍我……紋身男大喊兄弟,兄弟,我兄弟呢?靠,都跑哪去了?”電車男追上去直接補上一刀,又補一刀,再補一刀…................要想知道結局請關注下回續解。


清哥172885756


這個事熱議的焦點,其實都是電瓶哥會不會防衛過當進去,對這事我有不同看法,眾所周知,人不要跟社會對抗,電瓶哥要是進去的話,不過是用自己原來平凡的生活方式為代價,為我們探索出一條社會規則,但他個人,我也不認為有什麼犧牲,電瓶哥老老實實,勤勤懇懇的生活,是如此平凡普通,有什麼值得留戀的呢?


進去就進去吧, 監獄,也是一座大熔爐大學校,三五年很快的,電瓶哥的名氣,事情,進去了,警察和牢裡兄弟都會很給面子,他也不是什麼作的人,本本份份都能混個減刑,然後重點來了,出獄,電瓶哥一定要上網,告知廣大網友,說明自己出獄,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然後可以考慮直播自己紋身、剃光頭、戴上大金鍊子,崑山那地,被你砍翻的龍哥,都能混上寶馬五,你電瓶哥的身手名氣,還怕混不上寶馬七系?!規矩的準繩和尺度,還有誰比你更清楚?!


咱們也不欺負老實人,就從龍哥的兄弟開始吧,不就是打架嗎?不就是砍人嗎?誰還不會啊?你敢防衛過當,他們誰敢?!坐牢這種東西,它可怕就可怕在你一坐回牢,基本就算被主流社會甩脫了,不是說坐牢本身有多可怕,但已經坐過,二進宮三進宮就沒了這問題,他那些兄弟不是混嗎?要混就要肯認,要麼沒種交錢,要麼有種防衛過當,再不然沒事你就去約他們鬥毆一起進去,電瓶哥!電瓶車丟了吧,趕快學駕照,崑山的大街上,都等著你飛馳的寶馬七系呢!


李三萬的三萬裡


看完完整視頻。無論是紋身男逃跑前中刀致命還是逃跑中中刀致命,騎車人都算應該正當防衛。在紋身男沒拿刀之前他是和同伴一起對人家拳打腳踢了一頓了,而人家跟本就沒還手。你說一個正常人在別人沒有惹他的情況下打完人家還覺得不夠,還要提刀來砍。就這樣一個人你以為他逃跑就是服輸了?更何況據說他車上還有槍……


韓雨212


客觀的看待這個事情。首先,寶馬男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後駕駛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未禮讓非機動車等候紅綠燈,這是寶馬男第一個違法行為。第二,寶馬男對白衣騎車男子就行毆打,在對方未還擊情況下又進行數次,是故意傷害行為。第三,寶馬男在毆打完白衣男子後返回車中取出砍刀跑向受害人白衣男子連砍數刀,故意殺人未遂。第四,寶馬男砍人兇器掉落,被受害人白衣男子拾起進行正當防衛。第五,受害人白衣男子見寶馬男跑回車子(這是一個轉折,沒人清楚寶馬男跑回車子是不是又拿刀或者是什麼兇器,還是說他想開車撞白衣男子,情況不明,所以我個人認為寶馬男的侵害行為並未停止,)受害人白衣男子追砍寶馬馬男,最後寶馬男經搶救無效,死亡。從個人主觀判斷這次事件的發生是由於寶馬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引起,演變為故意殺人,白衣男子正當防衛,寶馬男經搶救無效死亡。望公檢法能維護正義,給手無寸的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覆,讓正義得到伸張。讓邪惡得到正義的審判。


liubulang1


我仔細看了一下視頻,其實在花膀男把刀掉地下後,雙方搶刀。結果被騎車男把刀搶著,騎車男回手一刀刺傷花膀男,有所停頓。估計花膀男又在罵了,騎車男在補了幾刀。花膀男跑向汽車,騎車男把刀扔掉。本來事情可以結束了。應該是花膀男嘴裡在說“你等著,老子一槍砰了你”(猜測),騎車男又回身撿刀,給花膀男補了一刀。花膀男跑向車後面,嘴裡說“你等著,我打個電話給天安會的弟兄”(猜測),騎車男又追過去補了一刀。後面的視頻沒了,應該爭鬥到此結束了。


知足常樂985695085351


換句話說!當時刀是掉了!如果沒掉或者被對方撿到死的有可能是電車男!電車男沒受多嚴重的傷說明寶馬哥是行家!打人故意不打嚴重!砍人故意不砍要害!因為他知道啥樣的後果嚴重!啥樣的後果不嚴重!電車哥就不懂了刀沒輕重!經常打架的人都知道砍人砍啥樣事不大!電車哥是倒了八倍子黴!碰到個黑社會!如果說寶馬哥沒被砍死!電車哥以後的日子會好過嘛!最終都是老實人倒黴!


小許2142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几分鐘,白衣男遭到群毆,已經沒有抵抗能力,步步後退,但紋身男仍然不依不饒,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奮起反抗,純粹是迫不得已的自衛行為,空手搏擊持刀紋身男,並將兇器打落,白衣男撿拾起刀後搏擊也是自衛行為及本能。期間,紋身男受傷後跑向寶馬車,可能是取其他兇器如槍支等,白衣男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進一步搏擊徹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處於本能,如此危機狀況下白衣男很難判斷他是否有還手能力,進一步搏擊是合乎情理的!

雖然民眾一遍倒的認定整個過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審判權利不在民眾,而在法院!

這個案件這將是一個標誌性案例,法院的判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夠服眾,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依法治國的進程及民眾對法律法規的信心!


公正義氣


這樣的問題仍然有各種走向。

刀落地,紋身男逃回車內那武器與電車男互鬥,紋身男歿。毋庸置疑,還是正當防衛。

刀落地,紋身男躲藏與車內或車後與電車男僵持,叫囂,歿。個人認為是防衛過當。

刀落地,電車男追砍致死,個人認為只能是過失殺人,絕不應該是某些人說的故意殺人。

關鍵點在於,挑起事件的是紋身男,先動手的是紋身男,攜帶管制刀具的是紋身男,先揮刀的是紋身男。始終被欺負的電車男,不能說反抗成功就立馬變成了施暴方,就變成了故意殺人的兇手吧?

是紋身男一步一步把所有的路都給走死了,才造成了這樣的結局,電車男何錯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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