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醉駕獲刑 不悔改再次醉駕

兩年前醉酒駕駛被判刑入獄,兩年後再次醉駕,被法院判處刑罰。近日,經河南省南樂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2016年6月的一天,李某因醉酒駕駛,在南樂縣大廣高速橋西與他人車輛相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壞。經鑑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70mg/100ml,後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今年5月20日,李某仍不吸取上次教訓,飲酒後,再次開著自己的轎車外出辦事,途中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0mg/100ml。

法院經審理認定,李某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且因其曾受過刑事追究,遂作出上述判決。李某當庭認罪,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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