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悔改!男子剛出牢房又犯案被捕

本網訊(通訊員 潘星)7月5日,武昌區檢察院依法對剛刑滿釋放不久的犯罪嫌疑人張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張某曾因盜竊罪被判刑,4月20日剛刑滿釋放,以前的“牢友”蘇某某帶著易某等三個朋友與張某聚會。張某稱需要收取家人給自己的匯款,借走蘇某某的銀行卡。

21日凌晨,大家回酒店休息,張某趁同住的易某睡著,登陸其手機支付寶,發現有餘額11000元。見財起意,盜心又起。張某遂修改支付寶密碼,將10000元轉賬到了借來的蘇某某的銀行卡上。

隨後,張某離開酒店,持銀行卡在自動取款機上將10000元取出便逃之夭夭。發現錢款被盜後,易某急忙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過審查,於次日立案偵查。

6月20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張某對其盜竊事實供認不諱。據供訴,張某在取款離開後,在網上賭博把錢款全部揮霍。

檢察機關認為,張某曾因盜竊罪被判刑,在刑滿釋放後不久再次犯罪,並且沒有正確的勞動就業觀念,遂對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編審 花耀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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