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將於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更全面的優化了交通事故處理的程序。新規定中明確規定交警在處理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時必須要有相應的資格。下面作者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該條規定。
規定原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
交通警察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傷人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初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處理死亡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意義
1、事故處理正規化、專業化。
2、促進執法活動公平、公正。
3、執法人員素質和能力水平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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