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布樓市新政:暫停企事業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深

20180731日深圳樓市最新通知,通知提出,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

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

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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