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這4人網上發表過激言論,結果……

欽州這4人網上發表過激言論,結果……

我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這個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如果口無遮攔,信口開河,危害了社會和他人,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以下公佈幾起因在網上發表過激言論而受到處罰的案例。

1、欽北區一網民在網上發佈過激言論被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欽州網警接網民舉報,一網民在網上發佈影響民族和諧的過激言論。接到舉報後,欽州警方立即展開調查,於8月4日將周某依法傳喚到案,經詢問,網民周某(欽北區大寺鎮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與他人的糾紛原因,一時之氣發表了上述不當言論。經民警教育批評,周某認識到該言論造成的不良影響,保證不再隨意發佈此類過激言論。目前,周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2、浦北網民因在網上揚言炸銀行被警方教育訓誡

7月11日,浦北警方依法教育訓誡了在網上揚言炸銀行的浦北縣網民韋某、盧某某。據韋某、盧某某稱,因生活瑣事在網上發牢騷並揚言炸銀行,但不會做實際行動。經民警教育訓誡,韋某、盧某某意識到自己錯誤的行為,不該隨意發佈極端言論,表示今後不會隨意發表此類危害社會的言論。

3、欽南區網民因在網上揚言炸政府、搶銀行被警方教育訓誡

8月1日,欽南警方依法教育訓誡了在網上揚言炸政府搶銀行的欽南區網民李某某。據李某某稱,發表此言論只是開玩笑隨口說的,本人並未持有槍支、彈藥等違禁物品。經民警教育訓誡,李某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言行,表示今後不會隨意發表此類危害社會的言論。

4.靈山縣網民因在網上揚言炸政府被警方教育訓誡

2018年8月3日,靈山警方依法教育訓誡了在網上揚言炸政府的靈山縣網民周某某。據周某某稱,因生活瑣事不如意,一時之氣在網上發佈“要去炸政府”的過激言論。民警依法對周某某進行治安警告、訓誡及法制教育,李某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言行,表示今後不會隨意發表此類危害社會的過激言論。

欽州網警提醒,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3號)第五條的規定,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以及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信息,構成違法的將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也提醒廣大網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聯網上散佈過激言論是違法行為,雖然言論自由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但任何人都不能突破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底線。希望廣大網民要引以為戒,注意公共道德和法律約束,認真規範自己的網絡言行,如隨意散佈過激言論,最終必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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