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春秋战国时期,知识分子中各路思想发生碰撞,不同学派争芳斗艳,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而法家作为先秦时期一大家, 其思想对当时乃至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是我国历史文化里一笔璀璨的遗产。

那么,法家思想中有哪些智慧值得我们汲取,又有哪些局限应该摒除呢?

主 要 法 治 思 想

  • 人性恶论与预防犯罪论

儒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而法家恰恰相反,认为人性本恶,需要加以控制和制约。

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看来, 人们追求名利的事实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改变不了的。人之趋利, 就像水之趋下一样是必然的。只要有名有利, 人们就会不顾一切, 即使违法犯罪也在所不惜。

商鞅这个观点也在后来马克思的《资本论》种得到了印证。

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因此, 商鞅认为统治者应根据人的这种本性制定出奖赏和惩罚的办法来统治人民。相反, 如果不设法防治人的这种趋利避害的本性, 那么社会上就会充斥着各种犯罪的行为,国家则不会安定。

  • “依法治国”论

法家生活时代的战国, 奴隶主贵族过去所赖以维持社会秩序的礼已经崩溃, 以礼治国被视为迂腐之论。在这种情况下, 法家极力主张以法代礼, 以法治国, 建立起封建社会新秩序。

以法治国, 最早是由管子提出的。管仲不仅是一个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法治领域也有着卓越的贡献。(推荐阅读:管仲用事实告诉你,懂经济到底有多重要)在他看来, 法是治国的根本, 只要以法治国, 不需要经过什么考虑研究, 只需举手之劳, 就能把一切事情办好。

在以法治国的基础上, 法家又提出实行法治首先应将法律明确公布,认为法令一定要明白易知, 便于遵守。

其次,法还应该布之于众,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此外,法家还主张以法为教, 官吏和人民都必须学习法律。

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野史记载到,当年商鞅逃难到边境关口,想住旅店。旅店的主人告知:“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于是,商鞅因为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被抓回了秦国。

这个故事也说明了当时法律普及的高程度。

  • 严重刑法,以刑去刑论

法家主张以严刑峻法治国,这与儒家“道之以礼、明德慎罚”的治国方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他们认为盗贼不止, 违法犯罪不断出现, 原因就在于刑罚太轻。如果实行重刑, 人民就不敢以身试法, 自然也用不着刑罚了,这就是“以刑去刑”。

法家这种轻罪重刑、以刑去刑的理论是与儒家的以德去刑针锋相对的,他们认为如果像儒家一样主张轻刑, 实行德治势必助长奸邪。

该罚的必罚,法家认为该赏的也要赏,并且赏罚的标准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皆一视同仁,唯有如此才能取信于民。

  • 法不阿贵,刑无等级论

春秋以前, 刑不上大夫曾经是一项普遍的法律原则,后来这项原则受到法家的严厉抨击。

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商鞅主张刑无等级, 这样一来,除了君主其余都得依据法律定罪处罚。法不阿贵的原则,适用范围也不包括君主, 至多是刑过不避大臣。

而管子关于守法的观点更为彻底, 主张君主也应服从法律的约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此谓大治。

当时实行法治的各国尽管在具体的做法上存在差异, 但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不别亲疏, 不疏贵贱, 一断于法的特征。

以现代的“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的理念来衡量, 法家所主张的法不阿贵, 刑无等级的思想所包括的平等意旨, 虽然有某种局限性, 但与古代西方关于平等的思想毫不逊色。

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倘若我们对法家关于平等的理念及其实践予以重新阐释, 一定能够提炼出一种既富有现代精神又根系于中华传统的平等观。

在国家治理上与儒家针锋相对的法家,有哪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虽然法家思想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但法家智慧特别是其中的法治思想对我国现实的法律实践有着跨时空的启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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