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兩13歲男孩滴滴打車去重慶花費6700元 家長:滴滴平台有責任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加上家長的溺愛,現在的未成年人能接觸的金額越來越多,父母給的零花錢多了,親戚給的壓歲錢多了,平日消費花的錢也多了,甚至遠遠超出一般未成年人的消費水平。於是,就出現這樣的現象,有的未成年人用父母的錢買了遊戲裝備,有的未成年人用父母的錢買了手機,有的用父母的錢打賞了主播......

近日,又出現了一起未成年人大額消費的新聞,不過這次不是買東西,而是天價車費。

8月5日,廣東深圳,13歲的小彭和小范正值貪玩好動的年齡,在這天突然想去重慶玩。但如果告訴父母,肯定不會讓他們去的,可是不告訴父母,他們又沒有身份證,也坐不了飛機和動車。細思苦想之下,兩人突然想到坐滴滴快車去,因為剛好手機裡登有家長的滴滴賬號。

於是,他們就瞞著雙方父母,用家長的賬號在滴滴上發佈了從深圳去重慶的訂單。這時剛好有位滴滴司機對這個大單很心動,於是就接了單。但接到乘客之後,滴滴司機卻發現乘客是兩名未成年人,不免有些疑慮。但這兩名小孩告訴司機,他們的姑姑在重慶,於是司機就沒再多想。

經過24小時左右的長途跋涉,開了1400多公里後,滴滴司機終於到達了目的地,這一趟的車費和過路費共計6700元。但此時滴滴司機卻發現,這兩名小孩根本就支付不了車費,而其父母認為司機存在過錯,也拒絕支付車費。協商無效下,憤怒的滴滴司機就將兩名孩子直接載到重慶渝北區雙龍派出所。

深圳兩13歲男孩滴滴打車去重慶花費6700元 家長:滴滴平臺有責任

經過民警的細心調解,家長們口氣有所鬆動,表示自己這邊確實存在過錯,願意承擔部分責任。這個車費可以出,但堅持不出那麼多。家長們認為,司機和滴滴平臺也存在過錯,兩名未成年人上車,還跑這麼遠,司機至少要問一下家長知不知道,如果不知道就應該和家長以及警察溝通,而不是接上人就走。

深圳兩13歲男孩滴滴打車去重慶花費6700元 家長:滴滴平臺有責任

但滴滴司機也是一臉鬱悶,這兩名小孩看上去是小,但也不知道有那麼小啊。而且訂單是用家長的賬號發的,他在和平臺核實後,很自然的認為是家長給他們打的滴滴,於是就沒有多想。在路上,兩個小孩還告訴司機,說到重慶後有姑姑接,到時候會支付車費。就這樣,他就將兩名小孩送到了重慶。

深圳兩13歲男孩滴滴打車去重慶花費6700元 家長:滴滴平臺有責任

目前,經過家長們、滴滴司機和滴滴平臺的多番協商,家長們支付給司機2000元車費和710元過路費,剩餘的費用由滴滴平臺墊付。

事情是解決了,但人們還是有所疑慮,未成年人犯了錯,其家長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嗎?怎麼到最後還是要滴滴平臺吃虧?

一位律師表示:“如果未成年人犯了錯,對他人造成侵害,其監護人確實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此次事件中兩名未成年人是消費行為,由於他們都超過10歲卻未滿14週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此時他們進行的消費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如果從事於自身年齡、智力相符的購買消費行為,那麼消費行為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消費金額明顯超出其能負擔的水平,本次消費的行為效力屬於待定,其法定代理人就予以確認或撤銷。”

“但是,兩名未成年人用的是家長的滴滴賬號發的訂單,家長們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未成年人訂的,即使是未成年人操作的,但也不能證明兩名未成年人沒有得到家長授權。這就不能排除家長縱容孩子消費,事後在反悔的可能。而且,家長們應對自己的賬號負有管理責任,當孩子使用家長的賬號消費,家長也應對自己的管理過失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

“所以,最終的處理是較為妥當的。因此,在日常生活和消費中,無論家長還是商家,都要履行自己應盡的監管義務和責任,這樣才能有效減少未成年人亂消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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