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買房
聽見要交預售資金
總是心慌慌
•••
但現在
珠海的小夥伴們
可以放心大膽的交錢了
萬眾期待的
《珠海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
已於2018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資金?
瞭解了什麼是商品房預售資金,想必小夥伴們也明白了新規的重要性,快來一起看看新規有哪些亮點吧!
亮點一 監管協議程序嚴密
《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在商業銀行設立商品房屋預售資金專用監管賬戶,並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銀行等管理部門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遵循“一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應一套賬戶”的原則,預售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下的,可設立不超過3個預售資金專用賬戶。
房企取得廣東省珠海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三個工作日內應提供齊全資料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
資料發生變更的,房企應自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監管部門提供變更後的相關資料。
亮點二 資金監管有保障
《辦法》規定,在商品房預售交易過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商品房預售資金存入非監管賬戶,而應由預購人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直接存入商品房屋預售資金專用監管賬戶。
商品房預售後,各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必須直接劃入該商品房屋預售資金專用監管賬戶內,不得直接劃扣給房企或挪作他用。
各行必須嚴格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的內容、金額撥付商品房屋預售資金專用監管賬戶內的資金,不得支付現金。各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不得擅自劃扣商品房屋預售資金專用監管賬戶資金。
監管銀行應按照監管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將監管賬戶的收支情況等相關信息彙總後,提供給主管部門。
亮點三 預售資金分階段撥付
第一階段:
商品房屋預售資金專用監管賬戶內累計進賬總金額原則上按10%預留,90%撥付。
第二階段:
根據商品房預售許可範圍內建設工程進度可實行分步解除監管:
亮點四 解除買賣協議可退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因特殊情況解除商品房買賣協議的,房企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退房退款申請書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書面通知監管銀行退回該部分房款。商業銀行收到通知後,按程序退回該部分房款。
亮點五 確保落實 嚴格執行
落實利民新規,珠海動真格,《辦法》從三方出發圍堵
房地產開發企業方面: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繳存、使用預售資金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逾期仍不改正的,建設主管部門除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可暫停該房企在本市所有開發項目的商品房預售,將其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示,並記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不動產登記方面:
房企未提供監管銀行出具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存入監管賬戶的憑證,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網籤和預購銷合同備案登記手續。
監管銀行方面:
監管銀行違規支付商品房預售資金的,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不得再從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事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相關情況告知銀行業監管部門,由其按照相關監管規定進行處罰,或暫停其預售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業務。
有了新規保駕護航
珠海的小夥伴們再也不用擔心預售資金糾紛啦
~ 撒花 ~
為新規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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