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12月起陝西3000戶以上的小區應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

10月24日,陝西省教育廳網站發佈《陝西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

規劃建設1500戶以上居民住宅區的,應當規劃建設幼兒園;

規劃建設3000戶以上的,應當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

規劃建設3萬人以上的,應當規劃建設初級中學;

規劃建設10萬人以上的,應當規劃建設普通高級中學。

新規!12月起陝西3000戶以上的小區應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

《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小學校、幼兒園佈局專項規劃。確因生源減少需要撤併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考慮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寄宿生學習生活保障等因素制定撤併方案並逐級上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中小學校、幼兒園佈局專項規劃,有計劃地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確保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方便就近入學(園)。規劃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數量、規模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人口滿30萬的縣(市、區)應當規劃建設一所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其他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特殊教育學校或者開設特教班。

新建居民住宅區規劃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未按規定建設和交付使用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予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新建居民住宅區未按照規定規劃設計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發展改革部門應當不予立項,自然資源部門不得辦理規劃手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得辦理開工手續。

已建成的小區怎麼辦?

對於已建成居民住宅小區《辦法》規定,對於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區和在建居民住宅區規劃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參照本辦法執行。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原則上在每個鄉鎮設置一所公辦中心幼兒園、一所公辦中心小學和一所公辦初級中學;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要設置小學或者教學點,獨立建園或者設立分園;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村應保留或者設置教學點。

學校周邊不能建什麼?

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一定範圍內進行規劃建設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周邊10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殯儀館、汙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

(二)周邊5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看守所、強制戒毒所、監獄等場所;

(三)周邊3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車站、碼頭、集貿市場等嘈雜場所;

(四)不得進行其他可能影響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學秩序和安全的規劃建設活動。

高壓電線、長輸天然氣管道、輸油管道或者市政道路等不得穿越或者跨越中小學校、幼兒園;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與中小學校、幼兒園的間隔距離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