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淄博市住房公積金將有重大調整,看看對你有影響嗎?

「新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将有重大调整,看看对你有影响吗?

晚報訊 (記者 殷少梅 通訊員 王慧海) 記者今日獲悉,為做好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印發了《關於調整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應當按照統計部門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我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2018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16756.74元(我市統計部門公佈的201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585.58元),最低繳存基數按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凡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住房公積金尚未繳至2018年6月份的單位,應在補齊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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