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細節︱你知道你的權利嗎

在這個喧囂的世界裡,每天都有熱點。而多數熱點事件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與傲慢的權力有關。這裡所說的權力並不限於政治權力,還包括社會權力、學術權力等諸多對他人有操控性的力量。

政治權力具有天然擴張的傾向,就像霍布斯所說的利維坦,具有吞噬一切的功能。在這種擴張的過程中,權力的擁有者很容易忘乎所以,忽略自己內心也有幽暗的成分。因此洛克認為,政府不過是一種“必要的惡”,其功能僅在於維護一個公道的秩序,使生活於其中的人們能充分享有自己的自由。政府的目的在於“保護他們的生命、自由和產業,即一般稱之為財產的東西”,政府如果違背這個目的,就是瀆職。

對於政治權力,至少有兩種對它的限制方法。

一是以權力(power)制約權力(power)。將權力分割成數份,相互之間制約以達到一種平衡。孟德斯鳩告訴我們,自由只存在於權力不被濫用的國家。為了限制權力,國家的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這三種權力應當分立以制衡。

另一種限制就是以權利(right)制約權力(power)。政治權力存在的根據是保證個人自由發展而不是取締自由,因此它們範圍不是無限的,而應有一個限度,這個限度就是維護個人獨立與發展。因此必須保證人們享有一個確獲保障的私域(protected sphere),亦稱確獲保障的自由領域(assured free sphere)。

正如哈耶克所說,“個人是否自由,並不取決於他可選擇的範圍大小,而取決於他能否期望按其現有的意圖形成自己的行動途徑,或者取決於他人是否有權力操縱各種條件以使他按照他人的意志而非他本人的意志行事,因此,自由預設了個人具有某種確獲保障的私域”,“亦預設了他的生活中存有一系列情勢是他人所不能干涉的。”(哈耶克書,第6頁。)因此,個人應當享有一些自由,或說權利,而這些自由或權利是任何權威都不得僭越的。

但是,權利從來不是從天而降的,它必須靠爭取。在《為權利而鬥爭》的演講中,耶林激動不已地告訴人們:

“所有的權利都面臨著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險,因為權利人主張的利益常常與否定其利益主張的他人的利益相對抗。所以權利的前提就在於時刻準備著去主張權利,要實現權利,就必須時刻準備著為權利而鬥爭

……

一個人放棄自己的權利,從法律本身的規定來說並無不可。因為權利只是一種選擇的自由,當事人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選擇是為和平而放棄權利還是為權利而犧牲和平。但如果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考察其社會影響,放棄權利的行為就是非常危險的,因為當這種行為成為一種社會普遍現象的時候,無疑是對非法行為的縱容和鼓勵,法律自身的權威將受到嚴重的挑戰,法律的功能將得不到發揮,社會秩序也就很難得到有力維護了。”

在這個意義上,日前發生的盤查身份證事件堪稱一堂很好的法治課,具體而微地告訴人們權力的邊界與權利的意義。從維護社會秩序的角度來看,警察當然有權盤查身份證件,但是必須遵守法律規定,民眾也有權按照法律主張正當的權利。

《身份證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1)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3)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4)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5)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其中的第五項是彈性條款,好與其他法律接軌,但這裡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只限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

這種規定本身就是立法權對作為行政權的警權的限制,防止警察任意盤查民眾的身份證件。但是,權利仍然有賴於民眾的爭取。老實說,很多人並不清楚警察能否在大街上隨意盤查證件。如果放棄權利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用耶林的話來說,法律自身的權威就會受到嚴重的挑戰。

當然,和政治權力一樣,社會權力和學術權力同樣應當受到約束。

人心都有幽暗的成分,這是法治的前設。“人依其本性就是懶惰、放縱、短視和浪費的,只有透過環境的壓力,人的行為才會被迫變得經濟起來,或者說他才會習得如何小心謹慎地運用其手段去實現他的目的。”([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70頁)法治的使命,在於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將人性的這種破壞性的危害降至最低。

人們在追求公益的時候,很容易忘記任性的幽暗。涉及公益人士的醜聞因而屢見報端,熱心公益成為他們掩飾惡行的面具。

有這樣一個故事。朋友三個,都是很熱心公益的人:A致力於為互相打鬥的人帶來和平;B選擇照顧患病的人;而C卻走入沙漠靜靜地生活。A在喧鬧的人群中疲於奔命,仍無從帶來和平,於是他走到照顧病人的B那裡,卻發現那人也已筋疲力盡。兩人找到沙漠裡的C,將困擾告訴他,並問他究竟做了什麼事。C倒了碗水,讓他們看這水。那碗水十分渾濁。過了些時辰,C叫他們再看。這時泥沙已經沉澱,水面如鏡子般照出A和B的臉。C於是答道:住在人群中的人,因為周圍的騷擾而看不見自己的問題,但如果他安靜下來,特別是在沙漠裡安靜下來,他便看見自己的缺點。

學術權力同樣如此。知識本來就容易使人自大,在追求知識的過程中,學者很容易變得傲慢以至忽略自己內心的邪惡與有限。蘇格拉底被譽為西方第一位大哲學家。他說:我知道我一無所知。真正的學術不是為了炫耀已有的知識,而是承認自己是如此的無知,發自內心地感恩自己能夠獲得真理的啟示。

認識你自己。這是人類一切事業的起點。

沒有人能夠靠著自己掌握絕對的真理,任何權力都有出錯的可能,謙卑是一切權力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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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不在宏大的敘事,而在細節的雕琢。在“法治的細節”中,讓我們超越結果而明晰法治的脈絡。本專欄由法律法學界專業人士為您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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