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爲了讓你好好說話!

《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即公民有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而這權利,亦是義務、責任。所以,學著“會”說話!

@牽你的手好嗎 “你只是動了動嘴皮子,就能往他人心上紮上一刀,你滿臉的毫不在乎背後是他人心頭滴下的血。”

@馬歇爾·盧森堡 “也許我們並不認為自己的談話方式是暴力的,但我們的語言確實常常引發自己和他人的痛苦。”

語言是表達一個行為人意思的主要方式,我們用一年學會說話,卻應該用一輩子學會閉嘴。沒有人應該承擔他人的惡意,每個生命都不容易。不要把“尖銳刻薄”美化成“毒舌”,學會把“心直口快”轉化成“理解”。言論自由是為了讓你好好說話!

能夠“好好說話”其實也是一種智慧。與他人交流時,把我不會換成我可以學;把關你屁事換成請指教;把傻X換成你真有意思;把滾換成世界這麼大,你該去看看...就像不經意的一個微笑給他人帶來的好心情,你善待這個世界,這個世界才有可能對你溫柔一些。

這個世界雖不怎麼完美,但是希望每個人都能保有一絲善意,願你能被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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